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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智奥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3日

条件成熟后启动个人所得税税法新一轮修订

        一、税务总局第35号令颁布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中个体工商户范围有哪些?答:个体工商户包括:依法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的个人;其他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人。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二、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原则?答: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个体工商户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收入和费用。本办法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个体工商户会计处理办法与本办法和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本办法和财政部、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计算。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如何计算?答: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个体工商户的收入总额是指什么?答: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为收入总额。五、个体工商户的收入总额有哪些内容?答:个体工商户的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上述其他收入包括个体工商户资产溢余收入、逾期一年以上的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六、个体工商户的成本支出有哪些?答:成本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七、个体工商户的费用支出有哪些?答:费用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八、个体工商户的税金有哪些?答:税金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除个人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九、个体工商户的损失有哪些?答:损失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十、个体工商户的损失如何处理?答:个体工商户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参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规定扣除。个体工商户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收回当期的收入。十一、个体工商户的其他支出有哪些?答: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十二、个体工商户的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如何划分?答:个体工商户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上述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除税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个体工商户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十三、个体工商户不得扣除的内容有哪些?答:共八项。个体工商户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个人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詈捅幻皇詹莆锏乃鹗В徊环峡鄢娑ǖ木柙С觯辉拗С觯挥糜诟鋈撕图彝サ闹С觯挥肴〉蒙杖胛薰氐钠渌С觯凰拔褡芫止娑ú蛔伎鄢闹С�。十四、如何划分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与家庭财产、费用支出?答: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十五、个体工商户发生纳税年度亏损可结转几年?答:个体工商户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魉鹗侵父鎏骞ど袒б勒毡景旆ü娑扑愕挠δ伤八枚钚∮诹愕氖�。十六、个体工商户应如何处理存货成本?答:个体工商户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十七、个体工商户转让资产时如何扣除?答:个体工商户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十八、个体工商户的工资薪金如何扣除?答:个体工商户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十九、个体工商户的 五险一金 如何扣除?答:个体工商户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其业主和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二十、个体工商户补充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扣除标准是多少?答:个体工商户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二十一、个体工商户的商业养老保险可否扣除?答:除个体工商户依照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或者为从业人员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二十二、个体工商户的借款费用如何扣除?答: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个体工商户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扣除。二十三、个体工商户的利息支出如何扣除?答:共二项。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向非金融企业和个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二十四、个体工商户的汇兑损失如何扣除?答:个体工商户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部分外,准予扣除。二十五、个体工商户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扣除标准是多少?答:个体工商户向当地工会组织拨缴的工会经费、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的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其中,职工教育经费的实际发生数额超出规定比例当期不能扣除的数额,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工资薪金总额是指允许在当期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支出数额。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向当地工会组织缴纳的工会经费、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在上述规定比例内据实扣除。二十六、个体工商户的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是多少?答: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业主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止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个体工商户的开办费。二十七、个体工商户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标准是多少?答: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二十八、个体工商户代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可否税前扣除?答:个体工商户代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不得税前扣除。二十九、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缴纳的摊位费、行政性收费、协会会费等可否扣除?答: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缴纳的摊位费、行政性收费、协会会费等,按实际发生数额扣除。三十、个体工商户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如何扣除?答:个体工商户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两种方法扣除: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三十一、个体工商户的财产保险和劳动保护支出可否扣除?答:个体工商户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个体工商户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三十二、个体工商户的开办费用如何扣除?答:个体工商户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止所发生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费用,除为取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支出,以及应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外,作为开办费,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自生产经营月份起在不短于3年期限内摊销扣除,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忌瘴鎏骞ど袒〉玫谝槐氏郏ㄓ担┦杖氲娜掌�。三十三、个体工商户的捐赠支出如何扣除?答:个体工商户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的捐赠支出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三十四、个体工商户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置的仪器设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如何扣除?答:为了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研发投入的支持力度,新《计税办法》将个体工商户用于研发的单台设备一次性税前扣除的价值标准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即:个体工商户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开发费用,以及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置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的购置费准予直接扣除;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按固定资产管理,不得在当期直接扣除。三十五、个体工商户资产税务处理的依据是什么?答:个体工商户资产的税务处理,参照企业所得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三十六、个体工商户有两处或两处以上经营机构的,选择哪一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答:个体工商户有两处或两处以上经营机构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经营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三十七、个体工商户终止生产经营的,应当如何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答:个体工商户终止生产经营的,应当在注销工商登记或者向有关部门办理注销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结清有关纳税事宜。三十八、新《计税办法》何时开始执行?答:《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税务总局令第35号)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税务总局1997年3月26日发布的《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7〕43号)同时废止。【】 责任编辑:zx 活动说明:此抽奖活动会随机抽选幸运用户,并非所有人可见。参与后优惠券仅限48小时内使用。地税:出台《税收数据管理办法(试行)》

        摘要:税务筹划是一种理财行为,属于纳税人的财务管理活动,又为财务管理赋予了新的内容。从税务筹划的基本原理进行阐述,并从税务筹划市场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提出税务筹划的对策。 关键词:税务筹划;发展趋势;对策 1 税务筹划的基本原理 所谓税务筹划就是纳税人合理而又合法地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使自己缴纳可能最低的税收而使用的方法。税务筹划是对税收政策的积极利用,符合税法精神。 1.1税务筹划的基本特征表现 (1)合法性:这是区别于偷税、避税的最显著特征。其一,于企业,其行为不仅在形式上合法,在实质上也顺应了政府的立法意图;其二,于税务机关,应该依法征税,保护和鼓励税务筹划。 (2)事先性:在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税务筹划是在企业的纳税义务尚未发生之前,对将可能面临的税收待遇所做的一种策划与安排。若是在纳税义务已经发生且应纳税额已确定之后,再做所谓的筹划,那就不是税务筹划,而只是偷税或避税了。 (3)时效性:我国税制建设还很不完善,税收政策变化快。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具备敏锐的洞察力,预测并随时掌握会计、税务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因时制宜,制定或修改相应的纳税策略。否则,政策变化后的溯及力很可能使预定的纳税策略失去原有的效用, 变质 为避税甚至偷税,给企业带来纳税风险。在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时尤其要注意这一点。 1.2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税务筹划有助于纳税人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纳税人通过税务筹划一方面可以减少现金流出,从而达到在现金流入不变的前提下增加净流量;另一方面,可以延迟现金流出时间,利用货币的时间价值获得一笔没有成本的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帮助纳税人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 (2)有利于减少企业自身的 偷、逃、欠、骗、抗 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强化纳税意识,实现诚信纳税。税务筹划的存在和发展为纳税人节约税收开支提供了合法的渠道,这在客观上减少了企业税收违法的可能性,使其远离税收违法行为。 (3)有助于提高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尤其是财务和会计的管理水平。如果一个国家的现行税收法规存在漏洞而纳税人却无视其存在,这可能意味着纳税人经营水平层次较低,对现有税法没有太深层次的掌握,就更谈不上依法纳税和诚信纳税。 (4)有利于完善税制,增加国家税收。税务筹划有利于企业降低税务成本,也有利于贯彻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有机结合,从而增加国家税收。如税务筹划中的避税筹划,就是对现有税法缺陷作出的昭示,暴露了现有税收法规的不足,国家则可根据税法缺陷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对现有税法进行修正,以完善国家的税收法规。 2 我国税务筹划市场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1)税务筹划概念混乱,未实现理论上的突破。在税务筹划实践中,有的纳税人往往因为筹划不当构成避税,被税务机关按规定调整应纳税金额,未能达到节税目的;有的纳税人则因筹划失误形成偷税,不仅没有达到节税目的,反而受到行政处罚甚至被刑事制裁。 (2)没有相关执业准则和法定业务,高素质执业人员少。税务筹划需要有高素质的管理人员。税务筹划实质上是一种高层次、高智力型的财务管理活动,是事先的规划和安排,经济活动一旦发生后,就无法事后补救。因此,税务筹划人员应当是高智能复合型人才,需要具备税收、会计、财务等专业知识,并全面了解、熟悉企业整个筹资、经营、投资活动。筹划人员在进行税务筹划时不仅要精通税法,随时掌握税收政策变化情况,而且要非常熟悉企业业务情况及其流程,从而预测出不同的纳税方案,进行比较、优化选择,进而作出最有利的决策。但目前大多数企业缺乏从事这类业务的专业人才。 (3)社会效果差,主管机关对税务筹划行业持不支持态度。目前我国税收法律不健全,由于征管意识、技术和人员素质等各方面的因素造成我国税收征管水平低,部分基层税务人员素质不高,查账能力不强,对税务筹划与偷逃税、避税的识别能力低下,给纳税人偷、逃税等行为留下了可资利用的空间。一些税务机关擅自改变税款的征收方法,扩大核定征收的范围,本应采用查账征收的固定业户却采取了定税、包税的办法,抵销了企业精心进行筹划得到的税收利益。税收征管法有的成为摆设,影响了税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使得某些纳税人感到没有外在压力,因而缺乏寻找税务咨询机构的内在动力,只知道与税务干部搞好关系,而不重视税务筹划,也使得税务咨询机构丧失了一部分市场,造成市场需求的缺乏。 3 对策分析 (1)划清税务筹划、避税以及偷税的界限。要有效开展税务筹划,必须正确区分税务筹划与避税、偷税的界限。虽然偷税、避税、税务筹划都会减少国家的税收收入,但减少的性质具有根本的区别。偷税是一种公然违法行为且具有事后性;避税和税务筹划都具有事前有目的的谋划、安排特征,但两者的合法程度存在差别;避税虽然不违法但与税法的立法宗旨相悖,避税获得的利益不是税收立法者所期望的利益;而税务筹划则完全合法,是完全符合政府的政策导向、顺应立法意图的。 (2)了解税务机关对 合理和合法 的纳税解释。税务筹划成功与否最终取决于税务机关的认可。税务筹划必须合理合法,因此,全面了解税务机关对 合理和合法 纳税的法律解释和执法实践,是一项重要的税务筹划前期工作。就我国税法执法环境来看,目前尚无税收基本法,各税种之间在操作上、衔接上也有欠缺,因而税务机关存在一定的 自由量裁权 。税务筹划人员应从税务机关组织和管理税收活动以及司法机关受理和审判税务案件中,具体了解对 合理和合法 的界定,并将其用于税务筹划的实施过程中。 (3)加快税务筹划专业人才培养,聘用专业的税务筹划专家。税务筹划是一门综合性较强、技术性要求较高的智力行为,也是一项创造性的脑力活动。相比一般的企业管理活动,税务筹划对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税种的多样性、企业的差别性和要求的特殊性、客观环境的动态性和外部条件的制约性,都要求税务筹划人员有精湛的专业技能、灵活的应变能力。因此,企业应加大这方面的投入,一方面,在高�?杷拔癯锘ㄒ�,或在税收、财会类专业开设税务筹划课程,尽快满足高层次的税务筹划的要求;另一方面,对在职的会计人员、筹划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对于那些综合性的、与企业全局关系较大的税务筹划业务,最好还是聘请税务筹划专业人士如注册税务师来进行,从而进一步降低税务筹划的风险。 (4)完善税法,堵塞漏洞,促进税务筹划的发展。加快税制改革,不断完善税法,同时严格执法强化征管与稽查,使税收宣传教育与惩处并重,从而加深纳税人对依法纳税的认识,增强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的积极性。一方面,税务机关给税务部门、税务代理机构、企业提供一个判断是否属于正确筹划的标准,以积极引导企业和税务代理机构的筹划行为,减少国家税款的非正常损失。另一方面,国家应通过法律责任的追究加强对税务代理中介机构行为的约束,这样才能增强其依法筹划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尽可能为企业提供合理、合法的税务筹划,从而增加纳税人对税务筹划的需求,推动税务筹划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洪日锋.财务管理中的税务筹划研究[J].财会通讯(理财版),2007,(4).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 [3]李龙梅.企业税务筹划误区分析[J].财会通讯(理财版),2006,(4). 【】 责任编辑:老A 新形势下企业税务筹划风险应对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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