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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智奥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3日

9月底发10月份工资,能享受最新减税政策吗权威说法来了!

    论文摘要:在新经济时代背景下,创新成为企业管理的主旋律,而人力资源管理的创新成为企业管理创新的主题。文章分析了新经济时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创新的原因,并提出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创新。 人力资源管理的创新成为企业管理创新的主题。在这个新时代,人才资源成了最重要的资源�?梢运�。社会发展到了今天国际间的综合国力竞争说到底已经成为人力资源的竞争。为了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效用,世界各国不断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改革。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新经济时代的创新作用。 1.新经济时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创新的原因 企业环境变化了。技术的发展提高了人力资源管理的技术水平和企业对员工素质的要求,使企业更为倚重知识型员工,于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变得重要起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必须将知识型员工的个人能力与企业的目标统一起来,寻求企业和人才的可持续发展。 互联网的普及改变了传统的时空观念�?蒲瞬殴垡笃笠狄涓锞捎械娜肆ψ试垂芾硖逯�,增强人本的观念。促进人才的健康成长和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太力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体制、机制和环境,充分发挥人才的潜能和价值;改革各类人才的评价方式,建立以业绩为核心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人才选拔任用机制。 传统人事管理缺乏科学理念的指导,不能适应当前企业发展的需要。 2.新经济时代人力资源管理的创新 新经济时代对人力资源管理也提出了新的挑战,这是企业内外环境变化的迫切要求。在这个时代,人力资源管理应该根据新时期人才的特点进行创新,应该强化以下几个方面。 (1)营造创新文化。在新经济时代,创新和时尚已经成为这个时期的主题,企业的发展需要这种创新的理念来驱动。人才观是企业文化的核心,也是管理的核心,吸引和留住创新人才已成为最关切的问题。伴随着中国经济与科技高速发展而成长起来的新一代员工,思想开放、头脑灵活、技术专精、自信自强、流动性很高。要想吸引这些人中的佼佼者,企业管理创新必须建立创新文化。应致力于创造一个激励型的、充满创新气氛的开放环境。以利于发明、创造和企业未来的技术研究与展望;提倡挑战性思维。挑战性思维鼓励广大员工对现实状态提出质疑,不断患考和创新。企业为此可能承担一定风险,但企业这种文化氛围和对待风险与失误的态度会激发员工的创造性,增强员工的竞争能力,并会以此吸引大批优秀人才,没立共同的目标。 (2)实行柔性管理。在新经济时代,知识型员工是企业发展的关键,真正才华横溢的人才,往往是充满个性而难以驾驭的,这就要求人力资源管理必须主动抛弃传统的管理方式,运用组织的共同价值观和经营理念。依靠共同的信念、互动的心灵进行柔性管理,给员工创造一种宽松的环境和气氛,不断学习,不断提高,从而激发员工的创造欲,使潜能和天赋得到最大程度地发挥。 (3)企业与人才共同成长。新经济时代改变了企业经营的外部环境,变化的环境使得企业的发展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新经济时代的人才时刻在思考着个人的职业规划和职业生涯。因此。企业要转变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的思路,将员工的发展与企业的发展紧密的结合起来,让员工与企业共同承担风险,也让人才能够分享企业的成果,让人才能够实现个人价值。 (4)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以人为本是在管理过程中,始终将人放在核心的位置,追求人的全面发展,以便充分调动所有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企业获得最大的效益。新经济时代的人才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源。是主宰企业命运的主人,企业将员工作为企业最重要的资源,信任员工、尊重员工依靠员工,把企业员工放在管理的主体位置。围绕着充分利用利开发人力资源而开展管理活动,激发人的活力和创新精神,从而实现人的全面和自在的发展。使企业的目标和员工的发展目标达到一致。以人为本的管理需要培养一种亲密、信任的人际关系,需要一种敬业、进取和宽容的合作氛围。企业文化是 以人为本 的企业管理思想基础,要努力培育共同的企业文化意识使得企业成员对企业目标和价值有着共同的理解,从而在行动上达成共识,共同的文化意识还使得企业的发展同经济和社会环境的现实相吻合。 新经济时代的网络化、知识化改变了衡量企业财富的标准,知识成为企业的战略资产,作为知识承载者的人力资源,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源,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更成为其兴旺发达,保持恒久竞争力的关键。因此,企业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进行积极探索和大胆尝试,创造出适合本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责任编辑:lcl 关于新经济时代企业的人才管理

            摘要: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实施带来了企业税务筹划新的税收环境,企业所得税法在纳税人身份认定、税收优惠政策、税前扣除项目和资产税务处理等方面的修订对企业开展所得税筹划提供了全新的概念与思维。通过分析新法的特点,提出了利用组织形式、税收优惠政策、选择折旧方法、存货计价方法、收入确认时间和费用扣除项目等六个方面开展税收筹划。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成本费用 1 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开展税务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后,遵循国际惯例将企业所得税以法人作为界定纳税人的标准,原内资企业所得税独立核算的标准不再适用,同时规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汇总到总机构统一纳税。不同的组织形式分别使用独立纳税和汇总纳税,会对总机构的税收负担产生影响。企业可以利用新的规定,通过选择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 企业从组织形式上有子公司和分公司两种选择。其中,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而分公司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要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 企业采取何种组织形式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分支机构盈亏、分支机构是否享受优惠税率等。 第一种情况:预计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盈利,选择子公司形式,单独纳税。 第二种情况:预计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盈利,选择分公司形式,汇总到总公司纳税,以弥补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的亏损;即使下属公司均盈利,此时汇总纳税虽无节税效应,但可降低企业的办税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第三种情况:预计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亏损,选择分公司形式,汇总纳税可以用其他分公司或总公司利润弥补亏损。 第四种情况:预计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亏损,这种情况下就要考虑分支机构扭亏的能力,若短期内可以扭亏宜采用子公司形式,否则宜采用分公司形式,这与企业经营策划有紧密关联。不过总体来说,如果下属公司所在地税率较低,则宜设立子公司,享受当地的低税率。 如果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所在国被视为居民纳税人,通常要承担与该国其他居民公司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但子公司在所在国比分公司享受更多的税务优惠,一般可以享有东道国给予其居民公司同等的税务优惠待遇。如果东道国适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积累利润还可以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而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所在国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所发生的利润与总公司合并纳税。但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不允许境内外机构的盈亏相互弥补,因此,在经营期间若发生分公司经营亏损,分公司的亏损也无法冲减总公司利润。 2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选择投资地区与行业 开展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投资于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行业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形成了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社会进步的新的税收优惠格局。区域税收优惠只保留了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其它区域优惠政策已取消。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与节能等方面。 因此,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收筹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 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收入总额减计10%。税法对小型微利企业在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方面进行了界定。 利用低税率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为企业提供降低税率、减少纳税环节、优化税负环境而服务。企业可通过设置符合条件的子公司,将企业销售业务适当集中,从而达到节税目的。 2.2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 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主要包括: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对农林牧渔业给予免税;对国家重点扶持基础设施投资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对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 企业纳税筹划的重点也应随着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而转移到产业发展战略和企业性质上来,将投资重点放到高新技术领域、农林牧渔业项目、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以及符合条件的环保节能项目等领域,节约税收支出,提高净收益。 2.3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 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100%扣除,安置特定人员(如下岗、待业、专业人员等)就业支付的工资也给予一定的加计扣除。 企业只要录用下岗员工、残疾人士等都可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分析哪些岗位适合安置国家鼓励就业的人员,筹划录用上述人员与录用一般人员在工薪成本、培训成本、劳动生产率等方面的差异,在不影响企业效率的基础上尽可能录用可以享受优惠的特定人员。 3 利用折旧方法开展税务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对固定资产界定、计提范围、折旧方法及残值率等都作出了新的规定,主要包括:取消了对固定资产单位价值量的规定,仅以12个月作为判断的主要标准;取消了固定资产净残值率下限规定,仅明确固定资产净残值率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折旧方法采用直线法(包括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特殊情况下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法(包括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企业在固定资产折旧额的具体计算过程中,可以通过选择固定资产的计提范围,延长或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法等达到节税目的。 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可以把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在税率稳定的前提下,所得税的递延缴纳相当于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另外,当企业享受 三免三减半 的优惠政策时,延长折旧期限把后期利润尽量安排在优惠期内,也可进行税务筹划,减轻企业税负。最常用的折旧方法有直线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等。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来的折旧额在量上不一致,分摊各期的成本也存在差异,影响各期营业成本和利润。这一差异为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能。 企业在选择折旧方法时应尽量使本期成本最大化。在税率稳定时,尽量使用符合税法要求允许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折旧方法的固定资产,以使企业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使所得税缴纳延迟,从而节约财务利息。 4 利用存货计价方法开展税务筹划 存货是确定构成主营业务成本核算的重要内容,对于产品成本、企业利润及所得税都有较大的影响。企业所得税法允许企业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但不允许采用后进先出法。 选择不同的存货发出计价方法,会导致不同的销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产生不同的企业利润,进而影响各期所得税额。企业应根据自身所处的不同纳税期以及盈亏的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使得成本费用的抵税效应得到最充分的发挥。如,先进先出法适用于市场价格普遍处于下降趋势,可使期末存货价值较低,增加当期销货成本,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延缓纳税时间。在企业普遍感到流动资金紧张时,延缓纳税无疑是从国家获取一笔无息贷款,有利于企业资金周转。在通货膨胀情况下,先进先出法会虚增利润,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则不宜采用。 5 利用收入确认时间的选择开展税务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销售方式及收入实现时间的确认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直接收款销售方式,以收到货款或者取得索款凭证,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为收入的确认时间。 二是托收承付或者委托银行收款方式,以发出货物并办好托收手续的当天为确认收入时间。 三是赊销或者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企业收入的确认日期。 四是预付货款销售或者分期预收货款销售方式,以是否交付货物为确认收入的时间。 五是长期劳务或工程合同(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可以看出,销售收入确认在于 是否交货 这个时点上,交货取得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凭证的,销售成立确认收入;否则收入未实现。因此,销售收入的筹划关键是对交货时点的把握和调整,每种销售结算方式都有其收入确认的标准条件,企业通过对收入确认条件的控制即可以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特别要注意临近年终所发生的销售收入确认时点的筹划,若将12月收入调整到1月就是把收入确认时点延至次年,可获得延迟纳税的税收利益。 长期劳务合同分期确认收入,也为收入跨年度实现的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企业可以调整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时间,调节企业资金的周转。 6 利用费用扣除标准的选择开展税务筹划 费用列支是应纳税所得额的递减因素。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应尽可能地列支当期费用,减少应缴纳的所得税,合法递延纳税时间来获得税收利益。 企业所得税法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划分为三类: 一是允许据实全额扣除的项目,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等。 二是有比例限制部分扣除的项目,包括公益性捐赠支出、业务招待费、广告业务宣传费、工会经费等三项基金等,企业要控制这些支出的规�:捅壤�,使其保持在可扣除范围之内,否则,将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 三是允许加计扣除的项目,包括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和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等。企业可以考虑适当增加该类支出的金额,以充分发挥其抵税的作用,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允许据实全部扣除的费用可以全部得到补偿,可使企业合理减少利润,企业应将这些费用列足用够。对于税法有比例限额的费用应尽量不要超过限额,限额以内的部分充分列支;超额的部分,税法不允许在税前扣除,要并入利润纳税。因此,要注意各项费用的节税点的控制,如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假设企业2008年销售(营业)收入为A,2008年业务招待费为B,则2008年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满足B 60% A 5 ,只有在B 60%=A 5 的情况下,即B=A 8.3 ,业务招待费在销售(营业)收入的8.3 的临界点以内时,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才能充分扣除。 参考文献 [1]盖地.企业税务筹划理论与实务[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2]安体富.中国税收负担与税收政策研究[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7. 【】 责任编辑:老A 论我国税收优先权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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