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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智奥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3日

金融业营改增后 租赁业将最受益

        论文关键词:人事管理 公共组织 人力资源 论文摘要:从传统的人事管理到当代的人力资源管理是人事管理领域的一次革命性转变。公共组织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具有部分相同的特性,但是,由于公共组织自身的性质和特点,它又具有区别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些特征。21世纪以来,随着公共管理环境的变化,公共组织人力资源管理又呈现出了新的特点和趋势。 在当代西方,工商企业管理领域首先出现了从传统的人事管理到当代人力资源管理的革命性转变,并逐步推广和应用于公共组织的人事管理之中。目前,如何结合我国行政体制以及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在公共组织中引入人力资源管理的新观念、新模式,推动我国公共组织人事管理体制的创新和管理方式的转变,提高人事管理水平,成为公共管理领域的一个基本主题。 一、传统的公共组织人事管理理论及模式的局限性 我国传统的公共组织人事管理制度及模式其特点是,无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还是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科研单位的研究人员,统统称为 国家干部 ,都用统一的方式来进行管理。这种集中统一的管理模式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相适应。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它的弊端日益明显地凸显出来,在实际工作中必然带来一系列的不良后果。 其一,高度集中的单一管理模式,使各部门、各行业不能根据业务工作性质、难易程度等特点,灵活有效、有针对性地管理干部,从而造成责权分离,人与事相脱节。 其二,管理权限过分集中,把人事工作简单化,人事关系简单化,强化了 人治 ,忽视了法治。 其三, 国家干部 身份在根本上排斥竞争和个人才能的发挥、个人利益的实现,强化个人的人身依附,个人主动性、独立性被极大地扭曲和受到压抑,阻碍了竞争机制发生作用,也不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二、公共组织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及模式的兴起 人力资源管理来源于传统的人事管理,但又超越并取代了后者。无论在管理范围、管理内容、管理体制及管理方式上都有本质的区别。这些区别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一)地位不同。传统人事管理处于日常事务性管理的范畴,而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已经上升到创造价值的职能范畴。 (二)性质不同。传统人事管理贯彻的是行政管理模式,它体现的是以资为本或者以官为本的原则。而现代人力资源管理贯彻的是人性管理模式。 (三)内容不同。传统人事管理主要限于招聘、分派、工资发放、档案保管等日常性、细琐性工作上,业务内容是零星的,不成体系的。而现代人力资源管理逐渐增加了岗位分析、培训开发、绩效评价、薪酬制度设计等内容,从而形成了系统化业务体系。 公共组织人力资源管理是指对公共部门就业人员特别是政府公务员从招聘、录用、培训、晋升、调动、考核、评价、工资福利分配到离退以及人力资源的需求预测、规划和开发的一系列活动所实施的管理,其目标是调动公共部门就业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能力,改善服务质量。它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在公共组织人事管理活动中的推广和应用。 公共组织人力资源管理体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哲学:人是第一资源;让人的才能和潜力得以发挥,自身的价值得以实现;把人力或人事管理当作组织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注重组织文化建设等等。 三、 公共组织人力资源管理的特征 公共部门就业人员特别是政府公务员有着一些不同于企业员工的特点。前者所从事的是公共事务活动,他们行使公共权力,追求公共利益,提供公共物品,担负公共责任。因此,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就具有某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所不具备的内容和特质。一方面,它要反映一般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哲学,采取某些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相同或相似的新管理方式;另一方面,它作为一种公共管理新哲学,必须反映与公共权力的行使密切相关,具有政治性或公共性的特征,以区别于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的公共管理本质特征。 1.管理的公开性 企业管理与公共管理有许多相似之处,都必须履行一般的管理职能。但是公共管理在许多重要方面是与企业管理存在着差别的。它是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以公共利益为导向,其职能是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无偿占有社会公共资源,并为社会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 公共组织尤其是政府中的人事管理系统比企业中的人事管理系统更加复杂和严格。它们接受公民的委托,代表公民去做公共组织人力资源管理的有关事情,它们要向公民负责,同时接受公民监督。正因为如此,公共组织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开性成为其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特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往往是企业商业秘密的一个组成部分。公共组织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公开性在保证实现组织人力资源管理公平性方面会起到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增加了人力资源管理的难度,提高了对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专业人员的职业化水平的要求。 2.管理的复杂性 与企业管理不同,公共管理包括了广泛而复杂的政府活动,而且公共管理的运作是在政治环境中进行的。它是一个纵横交错、层层节制的官僚制组织结构体系,要求目标统一、责权统一和功能配置统一。公共组织人力资源管理既受到政府组织的影响,也受到其它部门的影响,它的这一特殊性增加了对其管理的复杂性,提高了公共组织人力资源管理的难度。 公共组织人力资源管理的复杂性还表现在对公共人力资源的绩效管理难度上。公共部门绩效评估面临着诸多的难度:产出难以量化;目标缺乏准确性;绩效指标难以确定;评估信息系统不健全;管理者与评估者相对立等等。这其中有些困难如产出的特殊性和目标的多重性是无法通过努力就能改变的。 3.管理的稳定性 公共组织的结构很少发生变化,管理模式也很少发生根本性变革,与企业组织相比,公共组织具有相对稳定性的特点。这对人力资源管理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有利的是,由于组织结构和管理机制稳定,员工的组织预期和行为方式可以长期化。不利的是,公共组织往往不能像企业那样,通过组织结构的变革,为员工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激励手段缺损。 4. 管理的法制性 由于宪法、法律和各项行政条例等法律手段是公共组织实现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方式,因此公共组织的人力资源的规划、开发等活动都是有法可依的。一方面国家制定专门的法律和法规对公共组织人力资源的组织机构及其宗旨、行为规范等一系列管理行为进行规定,另一方面公共组织要依法合理地行使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的权力。这也是不同于其他社会组织人力资源管理的一大特点。 5.管理的权威性 公共人力资源管理与一般组织人力资源管理的最大不同就在于管理主体的不同。公共组织与其他社会组织相比,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和权威。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权力都属于公共组织,公共组织就是凭借国家权力和公共资源对公共人力资源进行管理,公共组织制定的有关公共人力资源的各项管理措施,其他社会组织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四、 公共组织人力资源管理发展的新趋势 21世纪以来,随着公共管理环境的变化,公共组织人力资源管理又呈现出了新的特点和趋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知识工作者的兴起以及公共组织职业化 随着知识经济和信息社会的日趋发展,公共组织管理复杂性的增加及对大量信息的需求,公共组织管理日趋技术化和专门化,公共组织对专门性人才的需求更加强烈,这一切都导致了知识工作者的兴起。与此同时,知识和信息工作者在公共管理领域内将占主导地位,知识和专家的权威更加凸现。 2.从消极的控制转为积极的管理 传统的公共组织人力资源管理,是一种以控制为导向的消极管理,其基本特点在于:强调效率价值的优先性;强调从业者的工具角色;强调严格的规划和程序;重视监督和控制;强调集中性的管理等。这种消极管理不免使得人力制度僵化、缺乏活力。而新的公共组织人力资源管理更具积极性,强调 授能 ,即授权赋能,致力于创造使人潜能得以更好发挥的良好环境,促使工作者具有使命感,从而促使组织目标的达成和效能的实现。 3.人力资源发展的重视和强调 面对知识经济和信息社会的日益发展,面对新知识和新技术的挑战,越来越多的公共组织认识到公务人力资源发展的重要性,即通过持续的学习以改变公务人员和公共管理者的态度、行为和技能。更为重要的是,由于今天公共组织管理者面临的是一个快速变迁的社会,过去被动式的学习已经无法适应时代的要求,具备新的学习能力是公共组织人力资源发展的核心。 参考文献: 【1】 陈振明.《公共管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版。 【2】 董克用.《公共组织人力资源管理及其特点》,载《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04.9。 【3】 �::�.吴冬梅.《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经济管理出版社,2007版。 【4】 张成福,党秀云. 《公共管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版。 【】 责任编辑:老A 浅析人事档案管理与利用

        马上又要到一年一度的汇算清缴了,很多企业都更关注营改增对流转税的影响,而忽视了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在营改增的大背景下,企业汇算清缴又将面临哪些问题呢? 一、注意收入的口径变化 从2016年5月1日开始,建安、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四大行业全面实施营改增,因此对于这些行业的企业来说,收入的确认有含税变成了不含税,一方面收入的金额减少了,另一方面在汇算清缴时,填报企业收入明细表时,要注意1-4月是营业税收入,5-12月是增值税收入。尤其对于建安企业,如果是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并且是差额纳税的话,更应该注意收入的金额是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千万别弄错了。 二、注意增值税对成本费用的影响 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服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用于不得抵扣项目事项的,按照税法规定其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则需要将缴增值税计入存货成本或者费用成本,从而使销售时转入 主营业务成本 或者 管理费用 等科目的金额增加,在收入不变的前提下,由于费用增加,从而降低了企业利润所得。此外,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被盗等原因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要记得与存货损失一起申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年底开会比较多,比如年会、工作总结会等等,需要注意的是开年会具有福利性质,如果计入福利费科目那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而年终工作总结会是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所以年底会议如何安排您可得提前想好了。 三、注意企业之间无偿借用资金的问题 本次全面 营改增 ,贷款服务的界定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而且,如果借出方是无偿借出资金给其他企业使用,应该按视同销售进行税务处理。那么对于借入资金的一方,由于没有实际支付利息没有取得增值税发票,还是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利息,虽然出借方按视同销售处理了。 基于上述,建议企业之间尽量不要发生资金无偿借贷,最好是出借方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收取一定利息,减少视同销售的业务,同时,借入资金的一方也能实现税前扣除相关利息支出。 四、注意财政补助资金的税务处理 实施 营改增 目的是减轻企业税负,但也不排除个别企业税负有所增加,有些地区采取了政府补助的方法,对企业进行财政补贴。企业在取得该财政补贴时,应对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的三项标准来处理。若符合标准,则作为不征税收入,不用征收企业所得税,但其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以及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的折旧、摊销也不得在税前扣除;反之,取得的财政补贴应该作为应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利用不征税收入形成的费用或者购买的固定资产,取得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如果未将其用于规定的不得抵扣进项税的项目,那么应该可以抵扣进项税。提醒各位需要注意的是抵扣进项税以后,形成的费用或者购买的固定资产原值就会与确认的不征税收入金额之间存在差异,该如何进行调整处理,这也是目前没有相关政策进行明确的地方,需要关注一下总局的后续文件规定。 五、注意对于税前扣除凭据的影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明确规定:加强费用扣除项目管理,同时要加强发票核实工作,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据。今年全面实施 营改增 后,发票的印制管理权都归国家税务局,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那么,对于企业来说,在8月31日之后发生的各项业务,原则上都有应该取得国税局监制的发票,才能入账报销并在税前扣除。 因此,提醒各位,应该对自己企业的票据进行一次核查,如有不合规的票据,记得要在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 六、注意将商品用于慈善捐赠的税务处理问题 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增值税需要按视同销售进行税务处理。也就是说,在企业用商品对外捐赠时,捐赠支出的金额中是包含销项税额的。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而依据201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八十条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到目前为止,国家税务总局还没有明确发文如何落实这一优惠政策,老顾建议各位有此业务发生的企业,要继续关注总局的后续文件规定。 七、注意预收账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差异 全面 营改增 后,在日常工作中,有些纳税人对预收账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弄不明白,由此带来一定的涉税风险,因此老顾特别提醒大家应注意以下情况预收账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 1、《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在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下,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一条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由于纳税义务时间存在的差异,那就会有可能导致增值税的销售额不等于所得税的收入金额,在汇算清缴时要注意正确填报。 八、 金税三期 大数据评估威力要引起重视 与一期和二期不同的是,金税三期不仅结合了原增值税发票系统,也集成了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S系统),并覆盖全国所有税务机关、所有税种以及涉税工作的主要环节,能够实现多种办税流程的无纸化操作。同时,金税三期将统一全国税务征管的数据标准、程序标准、处罚标准,建立信息交换制度,并将实现多渠道数据在总局和省局层面集中处理分析,在销项端,除特殊情况外,纳税人的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均须通过升级版系统在线开具,并实时上传至税务机关形成电子底账,作为纳税申报、发票数据查验以及税源管理、数据分析运用的依据�?比砑丫黾恿松唐繁嗦�,大数据准确性会超出您想象,它会比你自己更了解你的库存状况,库存账实还敢不一致吗? 九、注意处理好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税款入库的关系 在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34号),明确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处理好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税款入库的关系,原则上各地企业所得税年度预缴税款占当年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预缴数+汇算清缴数)应不少于70%。同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对未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营改增后,企业按照不含税价格确认收入,可抵扣项目比营改增前减少了不少。也令一些企业在经营中却实实在在承受着税负的增加。如何做好企业的汇算清缴,关乎企业的切身利益。加入,为企业把好关吧!匹配岗位:财务主管、财务经理等,目标薪资:10000-无上限。相关推荐: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责任编辑:小泥鳅 基础财务人员如何从零学习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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