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智奥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3日
微利企业如何填写所得税申报表
【问题】个人出租商铺如何交税?【回答】个人出租商铺涉及以下税费种:一、增值税: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优惠政策: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二、城市维护建设税:(一)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二)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三)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三、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优惠政策: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四、房产税: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五、印花税:租赁合同,税率为租金的千分之一。六、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费的扣除次序为:(一) 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二) 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三) 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四) 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七、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另根据《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琼财税(2022] 167号)规定:“……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更多推荐:
税务总局税务局关于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有关事项的公告为深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减轻纳税人涉税资料报送负担,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国税发〔2005〕20号印发,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等规定,现就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财务会计报表报送范围在内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除实行定期定额方式征收管理的纳税人外,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二、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种类(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应当按期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独立核算的年纳税额800万元以上的企业,还应报送现金流量表。(二)执行《会计准则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应当按期报送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或业务活动表)。(三)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工会会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免于按期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四)全国千户集团总部及其成员企业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按照《税务总局关于规范全国千户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纳税申报时附报财务会计报表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67号)执行。三、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期限(一)纳税人在内缴纳(或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其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期限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期限一致。即分月或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于月份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报送对应期间的财务会计报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报送上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二)纳税人不在内缴纳(或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于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报送对应期间的财务会计报表;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报送上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规定中的报送日均含本日,如遇有法定休假日,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顺延。四、报送途径(一)采用互联网申报方式的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税务机关认可的互联网渠道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已通过互联网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的,不再报送纸质报表。(二)未采用互联网申报方式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或其他办税场所报送财务会计报表。五、其他事项(一)纳税人应将其适用的财务、会计制度报税务机关备案,根据备案的财务、会计制度类别报送对应种类的财务会计报表。(二)纳税人应对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六、施行时间本公告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税务总局税务局2021年6月25日 活动说明:此抽奖活动会随机抽选幸运用户,并非所有人可见。参与后优惠券仅限48小时内使用。广东省全面推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电子单证备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