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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智奥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3日

关于开办期时间的确定

    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深圳市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相关税前扣除及免征标准的通告根据我市统计部门发布的《2022年深圳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公报》,2022年度深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64754元,折算成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3730元(四舍五入取整数)。现对我市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标准、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进行调整,通告如下:一、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我市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免税标准调整为494262元(含本数),超过的部分,按照《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41190元(13730元×3倍),超过上述规定比例或标准缴交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三、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规定,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其中,工资计税基数不得超过41190元(13730元×3倍),超过规定标准缴付的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上述标准调整自2023年6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执行。??????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23年6月30日 活动说明:此抽奖活动会随机抽选幸运用户,并非所有人可见。参与后优惠券仅限48小时内使用。上海市延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什么是年度汇算?什么是综合所得?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什么情况下无需办理年度汇算?接下来为大家送上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常见问题——基本概念,为您解答以上问题。1.什么是年度汇算?答:依据税法规定,2020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即“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0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依据税法规定,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2.什么是综合所得?答:综合所得共包括四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3.年度汇算的时间范围是什么?答:年度汇算的“年度”即为纳税年度,也就是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4.企业2020年1月发放2019年12月份工资,是否属于2020年度的综合所得?答:属于。年度汇算时的收入、扣除,均为该时间区间内实际取得的收入和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或规定标准的费用或支出。5.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答:如果您是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与这四项所得全年加总后计算的个人所得税存在差异,您就需要关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如果预缴的税款高于全年应纳税款,您可以通过办理年度汇算申报以获得退税;如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纳税款,您应当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补缴税款。同时,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经国务院批准,如果您的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但需要年度汇算补税或者年度汇算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且在取得所得时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那么您无需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也无需补缴税款。如果您多预缴了税款,申请退税是您的权利,无论多小的税款,您都可以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申请退税;如果您放弃退税,那么也不用办理年度汇算申报。6.什么情况下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答:如果您在2020年度是非居民个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如果您是居民个人,且2020年度取得综合所得时您的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1)2020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的;(2)2020年度应补缴税额不超过400元的;(3)2020年已预缴个人所得税与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一致的;(4)不申请退税的。7.我需要为年度汇算准备哪些资料信息?答:在办理年度汇算前,您需要准备好您的收入、“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年金、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或税延养老保险)、捐赠、税收优惠、已纳税款等相关信息、凭证或资料,以及接收退税的银行卡,以备您办理年度汇算时使用。8.我的收入纳税信息可以从哪里获取?答:您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查询您相关的收入纳税申报信息,也可向支付您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扣缴义务人)处了解。学习会计实操课程,就来正保会计网校,,做账报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汇算清缴、做账报税、纳税筹划、财务分析、行业财税这儿全都有~更多推荐: 2020年度个税年度汇算常见问题——汇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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