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新闻 > 正文

北京代开加油费发票|代开北京加油发票《开票点击进入》智奥财务

北京代开加油费发票|代开北京加油发票《开票点击进入》开票项目 -住宿票 -餐饮票 -会议票 -广告票 -礼品票 -会务票 -酒店票 -定额票 -运输票 -办公用品票 -商品销售等发票 -智奥财务从事代理记账,税收筹划,注册,变更,注销,记账,报税,做账,财务代理,乱账整理,年报,汇算清缴,企业财务代理,记账ackt

来源_智奥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3日

非税收入管理问题研究

      为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1号)的规定,现将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三、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五、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六、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本公告第五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七、已经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设备开具发票,也可以自愿向税务机关免费换领税务Ukey开具发票。 八、本公告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更多财税新政请关注会计实务财经法规库, 税务政策解读、税务知识学习及实操提升,请关注财税实务选课中心, 推荐阅读: 微商业务发票取得政策及涉税您了解吗?

            问: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这两者有什么区别?答:应交所得税,是二级科目,一级科目是 应交税费 ,是负债类科目。贷方记录应缴纳的所得税,借方表示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尚未缴纳的税费,期末余额如在借方,反映企业多缴的所得税。 所得税费用是损益类科目,借方表示发生的所得税费用,贷方表示结转到本年利润的所得税费用。期末无余额。 计算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将所得税费用转入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责任编辑:泥巴姐

            更多相关

          1. 继承的房屋再交易需缴20%个税
          2. 金融机构租赁房屋产生的水电费税前列支财税政策分析
          3. 学校办理税务登记和领购发票的起止时间
          4. 外商货运企业是否可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
          5. 北京201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问答
          6. 无偿提供国外总部检测样品是否视同销售?
          7. 来料加工增值税管理
          8. 公益性捐赠业务财税处理分析
          9. 增值税发票8月1日起防伪升级
          10. 推行税收管理员考核,全面提升征管质效
          11. 房地产销售公司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
          12.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谷歌搜索
            服务热线 025-86794362 传真 025-86794361
            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云南北路50号天星翠琅610室
            粤ICP备60102051号-1    
            Copyright©2022-2023 BOC. 南京市智奥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