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智奥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3日
人大常委审议个税法二审稿 常委委员建议提高起征点
很多企业的业务板块都会涉及到各种订金、定金、押金等等,而最常见的则是定金与订金,所以针对这两个咱们详细说说。1.定金—属于担保金定金是一种担保金,指一方当事人为保证履行合同而先行付给对方的款项,具有法律效力,对收与付的双方都形成约束;在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中对定金也有规定,其第586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由此可知,定金是一种担保形式,交付定金时,双方应作为往来款项处理,不涉及税费申报。在后续阶段,如果合同一方发生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此时适用定金罚则,即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取得定金�?畹囊环�,由于未发生应税行为,定金不构成价外费用,也就无须开具增值税发票,不涉及增值税。在企业所得税方面,违约方支付的定金�?�,凭相关协议等扣除凭证可在税前扣除。举例:A房地产企业收到客户B企业的一笔定金。收到时,A企业应将其计入其他应付款,不需要作为预收款预缴增值税,也不需要计算预计毛利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后续B企业违约,A企业扣收定金,应将其转入营业外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对于B企业发生的定金损失,可凭定金合同等相关凭证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2.订金—属于预付款订金属于预付款,作为一种支付方式,属于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虽然有某种承诺的意思,但在法律上不具有担�:贤男械淖饔�,不具有担保作用。对收受方来说,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不同的情形,增值税处理不同。举例:比如出租方收到租赁合同订金,即发生了增值税纳税义务,需要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如果后续因各种原因解除合同,退还订金,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举例来说,合同履行了部分,部分订金充作价款。在这种情况下,未退还的订金按照收入进行账务处理,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退还的订金已经开具发票的,可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增值税收入,由于没有发生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不涉及所得税处理。对于支付方来说,如果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收回订金,支付方应将其作为资产损失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值得注意的是,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需满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的相关条件。实务中,定金与订金,是非常容易混淆的两个概念。在税务处理时,仅凭字眼进行判断往往也不够准确。企业应根据合同约定,准确辨析业务实质,予以定性,才能进行正确的税务处理。更多推荐: 押金、保证金、违约金的区别及增值税处理
可免于办理或者不属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情形有哪些?网校为大家整理出来了,一起往下看吧! 免于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Q1:纳税人在2021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需要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还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吗?答:纳税人在2021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Q2:纳税人在2021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需要补税,但是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还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吗?答:纳税人在2021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Q3:纳税人在2021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若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还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吗?答:纳税人在2021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Q4:纳税人在2021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若不申请退税,还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吗?答:纳税人在2021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不属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情形 Q1:纳税人在2021年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需要并入收入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吗?答:不需要。2021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分类所得均不纳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Q2: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选择单独计税的,是否需要并入综合所得办理汇算清缴?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一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第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3年12月31日前计税方法有两种选择。(1)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Q3: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需要进行年度综合所得汇算吗?答:不需要。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四条规定,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符合《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规定的,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Q4:个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吗?答:不需要。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第(一)项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Q5:2021年境内累计居住不满183天的非居民个人,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吗?答:不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需要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吹秸饫�,各位财务的小伙伴的了解了吗?更多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知识,可以关注相关推荐: 重要汇总:企业所得税热点问题来啦!速来g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