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智奥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3日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征求意见稿)
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山东省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为推进完善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管理,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制定了《山东省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发布,自2021年5月15日起施行。特此公告。附件:1.山东省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评价指标、评价方式、修复范围及标准(试行) 2.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补评申请表 3.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复评申请表 4.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修复申请表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2021年4月14日山东省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推进完善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管理,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发布)、《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对个体工商户纳税人的纳税信用信息开展的采集、评价、确定、发布和应用等活动。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山东省内(不含青岛)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第四条 纳税信用管理遵循客观公正、标准统一、分类管理、动态调整的原则。第五条 税务机关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纳税信用管理工作。第六条 税务机关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相关部门建立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和协作机制,推动纳税信用与其他社会信用的联动应用。第二章 纳税信用信息采集第七条 纳税信用信息采集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纳税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收集。第八条 纳税信用信息包括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税务内部信息、外部信息、信用规则信息。信用历史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和评价年度之前的纳税信用记录,以及相关部门评定的优良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税务内部信息包括经常性指标信息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经常性指标信息是指涉税申报信息、税(费)款缴纳信息、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登记与账簿信息等纳税人在评价年度内经常产生的指标信息;非经常性指标信息是指纳税人在评价年度内不经常产生的指标信息,包括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和税务稽查信息。外部信息包括外部参考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外部参考信息包括评价年度相关部门评定的优良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外部评价信息是指从相关部门取得的影响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的指标信息。信用规则信息包括登记及经营情况和信用评价信息。第九条 纳税信用信息采集工作由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组织实施,按月采集。第十条 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中的基本信息由税务机关从税务管理系统中采集,税务管理系统中暂缺的信息由税务机关通过纳税人申报采集;评价年度之前的纳税信用记录,以及相关部门评定的优良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从税收管理记录、或地方统一信用信息平台等渠道中采集。第十一条 本办法第八条第三款税务内部信息从税务管理系统中采集。第十二条 本办法第八条第四款外部信息主要通过税务管理系统、和地方统一信用信息平台、相关部门官方网站、新闻媒体或者媒介等渠道采集。通过新闻媒体或者媒介采集的信息应核实后使用。第三章 纳税信用评价第十三条 纳税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评价指标包括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加、扣分相结合的方式,最高不超过100分。纳税人近三个评价年度内存在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或税务稽查等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的,从100分起评;近三个评价年度内没有发生上述非经常性指标信息情形的,从90分起评。直接判级适用于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五项、第十八条的情形。第十四条 外部参考信息在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中记录,与纳税信用评价信息形成联动机制。第十五条 纳税信用评价周期为一个纳税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不参加本期评价:(一)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二)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正在依法处理,尚未办结的;(三)已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的;(四)其他不应参加本期评价的情形。本条中提到的纳税年度是指: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第十六条 纳税信用级别设A、B、M、C、D五级。(一)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含)以上的;(二)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含)以上不满90分的;(三)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含)以上不满70分的;(四)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五)未发生本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失信行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用M级纳税信用:新设立纳税人;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含)以上的。本条第五项中提到的新设立纳税人(下同)是指:从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之日起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纳税人。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不能评为A级:(一)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三年的;(二)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三)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累计两个季度零申报、负申报的;(四)定期定额户评价年度内累计停业时间超六个月(含)的;(五)增值税定期定额户未进行自主申报的;(六)实行增值税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定额在起征点(含)以下,且评价年度内未缴纳其他税款的。本条第三项中提到的非正常原因是指:季节性生产经营、享受政策性减免税等正常情况外的其他原因。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一)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二)存在前项所列行为,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已缴纳税款、滞纳金、�?畹模唬ㄈ┰诠娑ㄆ谙弈谖窗此拔窕卮斫崧劢赡苫蛘咦愣罱赡伤翱�、滞纳金和�?畹模唬ㄋ模┮员┝�、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者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五)存在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其他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六)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七)骗取出口退税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到期的;(八)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经营者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九)由D级纳税人的经营者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十)采取虚假停业、复业等方式逃避纳税义务的;(十一)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的;(十二)同一纳税年度内,发现存在三次(含)以上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违法行为或者发现存在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违法行为且金额累计达30万元,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属实的;(十三)存在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的。第十九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不影响其纳税信用评价:(一)由于税务机关原因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纳税人未能及时履行纳税义务的;(二)非主观故意的计算公式运用错误以及明显的笔误造成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三)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认定的其他不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的情形。第四章 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确定和发布第二十条 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确定和发布遵循谁评价、谁确定、谁发布的原则。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每年二季度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第二十二条 对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的新设立纳税人,税务机关及时进行纳税信用评价。纳税人(包括新设立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失信行为的,税务机关及时对其纳税信用级别进行调整。第二十三条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实行动态管理:(一)纳税人因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情形解除,或对当期未予评价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或税务机关依法确定的其他方式,向税务机关申请补评;(二)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或税务机关依法确定的其他方式,向作出评价的税务机关申请复评;(三)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列入非正常户等特定失信行为并在规定期限内主动纠正、消除不良影响的,可以书面或税务机关依法确定的其他方式,向作出评价的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四)因税务检查等发现纳税人以前评价年度需扣减信用评价指标得分或者直接判级的,税务机关应按本办法第三章规定调整其以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和记录。第二十四条 纳税人信用评价状态变化时,税务机关可采取适当方式通知、提醒纳税人。第二十五条 税务机关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按分级分类原则,依法有序开放:(一)主动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及相关信息;(二)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以及与相关部门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合作备忘录、协议等规定,依法提供B、M、C、D级纳税人名单及相关信息。第五章 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第二十六条 税务机关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第二十七条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予以下列激励措施:(一)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二)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不超过三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手续齐全的,按照规定即时办理;(三)手续齐全的,可单次领取半年的普通发票用量;(四)连续三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协助办理涉税事项;(五)符合条件的A级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六)采取无风险不予检查的评估稽查原则;(七)根据纳税人合法合理需求提供个性化纳税服务;(八)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以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第二十八条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B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予以下列激励措施:(一)实施正常管理,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二)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不超过两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手续齐全的,按照规定即时办理;(三)符合条件的B级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四)及时纠正失信行为的B级纳税人还可以享受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第七项、第八项激励措施。第二十九条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M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实施正常管理,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第三十条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C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依法从严管理,并视信用评价状态变化趋势选择性采取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的管理措施。第三十一条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采取以下措施:(一)对经营者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二)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或依法停供;(三)加强出口退税审核;(四)加强纳税评估;(五)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六)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七)对于因直接判级评为D级的,D级评价保留两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八)对于因评价指标得分评为D级的,次年评价时加扣11分;(九)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以及依法采取的其他严格管理措施。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1年5月15日起施行。 活动说明:此抽奖活动会随机抽选幸运用户,并非所有人可见。参与后优惠券仅限48小时内使用。广东实施省级统筹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有关事项
摘要:国内外企业产品竞争日趋激烈,着眼营销,注重企业产品的营销策略是提高产品竞争力的核心。国内企业在组织产品营销时,应牢固树立产品整体概念;灵活利用市场定价 利剑 ,切实加强与中间商的联系,充分发挥公共关系的促销作用,本文结合工作中总结出的一些实用经验,对企业产品营销的几个有效途径进行探讨。 我国的传统观念及民族文化在产品营销中的作用不容忽视,我国5000年灿烂文化给予了我们宝贵的遗产,同时也形成了我国消费者谨小慎微、保守的消费观念,因此在产品的开发上一定要认真研究我国的民族状况等特征,文化背景等,进行产品的开发,逐步实行引导消费。在当前是买方市场环境下,作为产品生产者(企业)如何做好产品营销工作,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环节,因此就如何做好产品的营销需要注意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真做好市场调查、研究工作 对于产品的目标市场要进行认真调查研究,要生产什么样的产品,是哪一类消费群体将需要的产品,及同质产品或近似同质产品的背景情况,及该产品的发展前景如何?要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收集有关区域的消费习惯、偏好、文化倾向及风俗习惯等资料,做好产品的市场定位,以便开发出适应消费者需求的产品。 二、做好产品营销的战略管理 作为产品营销的战略管理就是从产品的市场定位、决策、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及产品质量的提高、型号品种的增加、产品的功能增加、改进等各方面的管理纳入战略管理的高度,不单纯是为产品的销售业绩更好的管理方法,而是使产品营销适应消费的变化而变化,并且始终为消费者所需要、所喜欢,很满意,把产品营销溶于整个生产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中去。使自己的产品始终是消费者满意或超越消费者期望的产品,是绿色环保的产品、是高科技的产品。 三、加强产品营销策划,逐步推出消费者满意的产品 制定出营销期间的产品营销计划,而且更重要是有计划分阶段推出新产品,满足消费者追求新产品及质优价廉的需要。这就要求研制产品技术人员充实到销售队伍中,同消费者进行广泛的接触,认真征求消费者的意见,了解消费者的要求,对产品的建议,为进一步生产出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产品做好充分的准备。 四、生产出好产品,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首先,没有产品质量作基础,销售工作是很被动的,也是很难开展的。除了对产品质量的严格要求之外,还应当结合消费者的实际要求和成本来考虑。同时,要关注竞争对手的质量,只有产品质量比竞争对手更好,才能在竞争中取胜。此外,还要牢记产品质量必须稳定如一,质量下滑是企业由盛转衰的一个重要原因。产品质量好坏是产品能否畅销的基本条件。因此,企业要牢记:产品质量一定要胜过竞争对手,产品质量一定要稳定如一。这样才能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其次注重产品包装。今天的消费者在消费行为上越来越个性化,越来越注重包装的美学效能,在质量、价格趋同条件下,人们的购物选择方向可能会转向包装,包装设计要经常变化,会给消费者常用常新的感觉。另外该产品是符合健康的产品、环保的产品以及高科技、高性能、多功能的产品就更受欢迎! 五、实行价格策略,推出各种型号的产品,科学定价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需要 根据产品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价格策略,并且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价格战略,同时要科学定价,适合不同的消费群体保证产品的稳定消费。同时要采取灵活的价格调节,产品价格是产品畅销的 杀手锏 ,由于消费者选择余地很大,而且当前同质类型的普遍存在,加之购买力有限,因而在所有营销工具中,最常用也最有用的就是产品的价格。其实价格问题的实质就是成本问题,只有成本有优势,价格才会有优势。因而要想营造价格优势,就必须抓成本工作,即建立成本意识和成本分析管理制度,依靠科学技术进步降低成本,通过实现生产规模化经营来达到生产成本降低的目的。 六、建立一支综合能力强、经验丰富的营销团队 首先是核心。营销队伍的战斗力能否发挥出来,关键是看团队的精神凝聚力,这就要求队伍必须有一个核心。这个核心是一种理念或一个领导人。共同的信念、共同信任的领导人能给大家带来一种稳定感和自信心。这样才能形成凝聚力,才能充分发挥出团队力量。否则队伍内部人心不齐、不能建立协调一致的行动步调,无法发挥出应有的团队力量,销售工作会时常被动。二是素质。一个经过培训的专业销售人员和没有任何销售技能的销售人员的销售效果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企业必须认识到优秀的业务员源自精心的招聘选拔、认真的技能培训和严格的实践锻炼。企业在招聘时要挑选那些能吃苦、头脑灵活、上进心强、品行好、有社会基础的年轻人,并对他们进行企业理念、行业知识、营销技能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培训。通过严格的实践锻炼,让一个新员工逐步成为营销能手,成为销售队伍的中坚力量。三是管理。大多数企业都认识到管理在营销队伍建设上重要性,但是实际工作中,管理工作往往做得很不到位,制度不完善,考核不严格,造成队伍松松散散。企业可以通过建立营销组织架构、完善管理制度、实行业绩考核和有效的薪酬机制来保证营销队伍步调统一、行为规范实现营销目标。通过这几部分建立一套标准的营销管理体系,从而实现业务队伍管理的严谨性和科学性。四是沟通。销售例会在销售管理中很重要,利用例会可以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共同探讨市场问题,表扬先进、鞭策落后,从而让业务人员有一种归属感、荣誉感,也是体现团队精神的好机会。销售例会主要由营销部门的领导主持,通报点评业务工作,安排分解下月销售计划,业务人员汇报销售工作,探讨疑难问题,进行针对性培训。通过这些内容,使例会成为一个充电加油,提高的机会,它在形式上是一种双向沟通模式。 七、做好产品营销全过程跟踪服务 售前做好产品的宣传工作即产品广告的宣传,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但要注意广告的成本投入要适度,避免投入超支,同时要注重广告的效果,在广告的同时不单单是宣传产品本身而更重要是大力宣传本企业的形象及深层次的企业文化,不但宣传产品而更重要的是大力宣传企业文化,来提升企业的形象、信誉,宣传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绿色环保方面的卓越成绩及企业发展壮大的美好前景。在售中售后的广告宣传依然非常重要,但要适度。如果投入过大,会造成不可挽加的经济损失,如秦池酒业集团。产品的销售严格按照 三包 规定执行,保证产品售中的各项要求,认真做好消费者的服务和答疑工作,保证产品销售工作有序进行。在产品销售中销售团队要同售后服务团队成为统一体,避免销售同售后服务的脱节现象,这种情况给产品的销售造成极坏的影响,因此,销售售后服务要统一起来,在销售的同时,必须加强售后服务,广大消费者一方面是产品的实用功能,归根到底需要的都是服务,特别是售后服务的诚信、便捷、周到不仅是营销当前的销售业绩,而是企业长远发展的保证!因此一个好的产品不但是产品的质量,更重要的是产品的服务功能,在很多企业宣传产品的广告中出售的不单单是产品而是更多的服务。所以产品质量同售后服务质量同样重要。 八、推行全员营销的理念 在营销工作中,做产品、建队伍、搞策划、抓管理等技术上的东西容易学到,但是如果思想意识上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只能说学到一此皮毛,能用一时,不能久矣。从某种程度上说,营销观念的第一个关键是树立市场导向意识。这将对销售工作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因为只要有了市场导向意识,就会从市场角度考虑各项工作,而不会 闭门造车 。当头脑中装满了消费者的需求、客户的意见,竞争对手的表现时,即使没有从事过营销工作,做起营销来也不会有太大的问题。反之,空有一套理论,不从实际出发,只能枉谈成功。另一个关键是树立全员营销意识。成功的营销依赖于企业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一方面及时解决市场反映的各种问题和要求,一方面集合每个员工的智慧和努力。只有全体的员工都有了这种意识,营销工作才能得到真正的保障,否则,成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梢运�,全员营销意识是所有营销武器中最有价值的,它能够很快形成战斗力,我国南方所以比其他地区经济发展快,也得益于这种意识,而不仅仅是政策。【】 责任编辑:lcl 市场营销与包装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