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智奥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3日
租赁业务营改增 后三类易混淆的涉税点提示
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8号 按照《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规定,自2020年12月21日起,天津市新办纳税人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统一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 受票方取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当登录天津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 本公告自2020年12月2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0年12月21日 活动说明:此抽奖活动会随机抽选幸运用户,并非所有人可见。参与后优惠券仅限48小时内使用。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实行综合申报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税务总局工作部署,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自2018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发票领取规范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纳税人实行按月申报增值税的,每月需在申报上月增值税并通过税务机关比对,或由税务机关人工解锁税控设备后,方可领取增值税发票。 二、纳税人实行按季申报增值税的,每季度首月,需在申报上季度增值税并通过税务机关比对,或由税务机关人工解锁税控设备后,方可领取增值税发票;其他月份,需在完成 征期抄报税 ,或由税务机关人工解锁税控设备后,方可领取增值税发票。 三、上述 税务机关人工解锁税控设备 ,包含虽通过税务机关比对但因各种原因导致税务机关系统未自动解锁税控设备,以及未通过税务机关比对但经人工审核授权解锁税控设备的情形。 四、上述 增值税发票 ,包含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各类发票。 五、纳税人可在月(季)末预留一定的发票余量,以备在次月(季)增值税申报前正常使用。 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18年7月31日【】 责任编辑:qzz 活动说明:此抽奖活动会随机抽选幸运用户,并非所有人可见。参与后优惠券仅限48小时内使用�:颖彼熬种贫ㄓ呕笆沼袒肪呈凳┦畋忝翊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