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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智奥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3日

400亿元!海南破获涉案金额最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组图)

      [摘 要] 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便利店所能提供的服务要求也越来越高。要让连锁便利店能充分发挥其自身优势,就必须合理规划并建立基于互联网的连锁便利店信息管理系统,在该系统的统一管理、指挥下,可以提高连锁便利店的规模管理效率,构建高效的物流配送系统,开展网络营销和提供多元化服务,并能在零售业激烈的竞争中取得好的效益。 [关键词] 连锁便利店 互联网 信息管理系统 连锁便利店是不同于任何一种零售业态的独立业态,与其他零售方式相比,连锁便利店有其鲜明的特征。它以向消费者提供方便为第一原则,并在经营管理方面追求高效。在现代商业领域中,连锁便利店作为零售业的新宠正异军突起,并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全球扩展,世界上许多零售业巨头也都开始把目光聚焦于连锁便利店。在我国,连锁便利店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还存在着诸多阻碍连锁便利店发展的因素。 现在,通信和互联网应用技术的迅速发展和普及,以及市场的激烈竞争和消费水平的提高,都对商场信息管理系统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为迎合消费者对连锁便利店所能提供的 便利 的要求越来越高,基于互联网的连锁便利店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及应用势在必行,是连锁便利店在零售业激烈的竞争中获得良好效益的重要基础。 一、连锁便利店互联网信息管理系统的规划与管理连锁便利店的互联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可以辅助连锁便利店经营理念的全面实现,它贯穿于连锁便利店运作的方方面面,是执行经营和管理决策的指挥中心。同时,为了降低连锁便利的投入成本,充分体现连锁便利店的优势,必须对连锁便利店的互联网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合理的规划、设计和管理。 1.连锁便利店互联网信息管理系统的规划连锁便利店基于互联网的信息管理系统,不再是原来单纯的商场信息管理系统(BMIS)。在店铺里的终端,除了具有原来的商品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存货管理、计划统计和商品帐管理等功能外,还应有便利店多元化服务的管理,如代收、代售等多种服务的管理功能。店铺只是整个连锁便利店互联网信息管理系统的一个终端,在系统设计时必须满足网络访问的需要,采用Browse/Server(简称B/S)结构。同时,网络结构要合理,能适应当地的具体通讯条件,数据库的结构要先进,易于日后各种信息分析和数据挖掘的实现等。 2.连锁便利店互联网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在整个系统的�?樯杓粕�,应包括客户信息管理子系统、物流配送管理子系统、财务管理子系统、人事管理子系统、网上商店子系统、其他服务子系统等。特别是网上商店子系统和其他服务子系统这两个子�?�,它们的系统功能更多。 网上商店子系统要设计成一套完整的BtoC电子商务网上交易平台系统,要具有网上交易平台最主要的前台商品展示�?�、顾客订购�?�、后台库存管理�?�、后台订单处理�?橐约暗缱又Ц督灰啄?榈�。并且还可集成一些附加功能,例如注册用户积分功能、销售排行功能、顾客咨询功能等。其做服务子系统则需要根据连锁便利所开展的其做便利服务来进行扩展设计,这个子系统包括的功能�?橛】赡芏�。例如,连锁便利店能够提供代收电费的服务时,就要增加代收电费的功能�?�,并且向下要通过网络与各店铺连接,向上要跟供电部门的收费系统进行连接,这样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电费收缴线路。对于其做的增值服务,也设计相应的功能�?槔词迪旨纯�。因此说,其做服务子系统是扩展性最强的子系统,并随着便利店所提供服务的增加而变得复杂。 3.连锁便利店互联网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和维护连锁便利店互联网信息管理系统在组成上又包含软件、硬件和网络各部分,管理和维护工作十分重要而又艰巨,包括服务器的维护、数据的备份、各子系统(特别是物流管理、网上商店等)内容更新、用户的管理、后台数据库的维护以及网络的安全和维护等。 服务器的日常维护重点在于软件维护,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内存监控、磁盘空间监控、安全访问监控和计算机病毒检查等。对企业内部用户的管理,系统应采用操作系统、数据库级用户权限和应用程序运行权限的三重控制机制,对内部用户提供统一的基于角色的用户管理手段,使每个用户在系统中有惟一的账号、密码,且给予不同级别的权限。而对于消费者,则要能提供所有网上商店的浏览、查询、订单管理和会员注册等功能。网络安全的管理和维护,从各个层次的用途和安全性分析,需要特别保护的是数据层。同时,要保证服务器、网络设备等正常安全运行,还需要做好机房的管理。 二、连锁便利店互联网信息管理系统在经营管理中的作用连锁便利店互联网信息管理系统贯穿其经营管理的全过程,是执行经营、管理运作的 神经中枢 ,是充分体现连锁便利店特点和优势,并在激烈的竞争中取得良好效益的重要保证,其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效进行规模管理,提高销售利润连锁便利店的规模体现在门店发展的数量,门店的数量增多,在管理上就产生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对连锁便利店来说,在一定程度上,有规模才可能有效益。通过连锁便利店互联网信息管理系统,可实时了解各店铺的销售情况,包括不同地区、不同地点连锁店铺对不同商品的销售情况和利润率,从而对连锁便利店扩大规模时的选址有着重要的参考作用。并分析各便利店的销售特点,调整各便利店所销售商品的品种、数量,以迎合该范围内消费群体的消费习惯,有效降低各便利店的库存量。例如,同是开设在住宅小区的连锁便利店,因为各住宅小区居住人群的文化水平、收入水平和工作环境等的不同,加上便利店周围其他商业及服务配置的不同,就会引起连锁便利店的销售情况不一样。通过连锁便利店的互联网信息管理系统,可以间接摸清周围消费人群的消费特点,及时调整便利店的销售策略,以降低销售成本,提高销售利润。 2.构建高效的物流配送系统,降低物流配送成本由于连锁便利店的店铺营业面积较小,但经营的商品品种较多,其货架上的商品数量有限。如果每一个便利店都另设有存货仓库,则增加库存成本。因此,连锁便利店必须统一进货、集中库存,即实行中央采购政策,来实行统一陈列、统一配送、统一核算。连锁便利店互联网信息管理系统能及时在门店与总部之间进行实物、货币信息、管理信息的传递与及时处理和控制,并在信息管理系统中专门开设物流管理�?�,负责所有门店货物采购和门店配送管理。互联网信息管理系统分别与供应商及店铺相连,系统每天都会收到各个店铺发来的库存报告和要货报告,配送中心把这些报告集中分析,最后形成一张张向不同供应商发出的定单,由互联网信息管理系统传给供应商。而供应商则会在预定时间之内向物流中心派送货物。物流配送中心在收到所有货物后,对各个店铺所需要的货物分别打包,由派送车选择路线向自己区域内的店铺送货。整个物流管理过程就这样循环往复,连锁便利店互联网信息管理系统为各店铺的顺利运行提供商品保证的同时,降低了商品的采购成本、库存成本和送配货成本,从而提高了连锁便利店的整体效益。 3.开展网络营销,增大销售量网络营销作为一种全新的方式,必须将网上和网下的业务联系起来,这也是网络营销的本质内涵之一。而连锁便利店的经营模式为其开展网络营销开辟了很宽的道路,同时因为其店铺的存在,也为消费者对连锁便利店网络销售的安全性提供保障。因此,连锁便利店可以通过建立自己的互联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利用自己众多的销售网点(店铺),大力开展网络营销,并把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完美地结合起来。 连锁便利店在互联网信息管理系统的统一管理下,开设网上商店,消费者则通过登录到网上商店,立刻了解到最新产品供应信息,适时发表自己的评论,对便利店的销售决策也可起到促进作用。连锁便利店可以采用BtoC的方式,利用自己网点众多的优势在网上直接销售。当顾客通过网络在连锁便利店互联网信息管理系统受理中心下订单后,物流管理配送中心可以根据顾客所在的区域,把商品配送到附近的便利店,然后由店铺的营业员给订购者送货或订购者直接到店铺取货�?杉�,通过网上交易,扩大了连锁便利店销售的区域,增大了销售量,方便了顾客,提高了效率,更好地满足了消费者的需求。 4.开展多元化服务,提高综合效益服务的多样化和供应上的便利性是便利店区别于其他零售业态的重要特征,便利店业态的核心竞争力在于能够提供便利的商品和服务。现在便利店已经不只是在销售一些简单的快速消费品,更多的是在做一些便民服务。例如,代收电话费、水电费、信件等,代售充值卡、彩票、门票、车船票、报刊杂志、常用的非处方药等,同时还可提供订礼品、彩扩冲印、家政、收发邮件等多种服务。 连锁便利店互联网信息管理系统对各项服务都进行了规范,使得营业人员在开展这些服务时变得简单和流程化,从而降低营业人员的工作量并提高效率。同时,连锁便利店的门店提供的附加服务只是这些服务流水线的一段,而其他的后续服务,则通过便利店的互联网信息管理系统反馈到连锁便利店的总部,然后由专门的人员进行处理。例如,便利店接到顾客要求代为收取邮件的请求后,店里的营业人员就通过互联网信息系统把该信息反馈回总部,总部的送配货人员可以集中各店铺的所有代收取邮件请求,然后统一到邮政部门领取邮件,再在送货到各分店时把邮件交到对应的分店即可。同时,有些增值服务必须以网络为基础,有了连锁便利店的互联网信息系统,就可以在不增加网络接入的情况下,更方便这些服务的集中处理,并能与其它部门的网络对接�?芍�,通过构建连锁便利店的互联网信息管理系统,可以在不增加或少增加便利店的投入成本的情况下,提供多元化服务,从而增加便利店的效益。 三、结束语连锁便利店在我国的发展时间不长,竞争优势已经逐渐显现出来,但也还存在着一些缺点。而以后的竞争将会更加激烈,连锁便利店的经营者们,只有在认清自身情况的同时,跟随时代的需要,系统规划并建立完善的互联网信息管理系统,并对系统进行科学的维护和管理。同时,在该系统的统一管理、指挥下,降低连锁便利店的管理成本,提高物流配送和采购效率,提升规模效益,开展网络营销,提供多元化服务,从而提高便利店的整体经营效益。并且,努力培育顾客的忠诚度,提高顾客的回头率,才会显现出连锁便利店强劲的竞争力和生命力,并取得良好业绩,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刘一龙:便利店:21世纪零售经营强势业态[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5,7:31 [2]丁玉章:连锁便利店的基本原理、发展规律及信息化建设[J].商场现代化,2001, (12):14~15 [3]郑礼河:基于B/S结构网站管理信息系统的实现[J].情报探索,2007,(9):49~51 [4]赵 涛:便利店经营管理[M].北京: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2002 [5]李瑞峰 匡晓蕾:目前中国便利店经营发展六大对策[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5,(23):11~13 [6]沈红霞 孙志波:浅论网络营销与连锁经营[J].河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 5(1):87~88 [7]岳 琳:我国便利店的发展趋势分析[J].商业研究,2005, (319):98~101 [8]王 辉:的网络生存空间。企业改革与管理,2007,(1):64~65 [9]孙佩红 张海凤:我国便利店经营发展的新思路[J].商场现代化,2005,(22):89~90责任编辑:三皮 企业所得税“两税”合并影响之初探

            2014年12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以下简称67号公告),就股权转让范围、股权转让双方及被投资企业的权利义务、股权转让收入和股权原值的确认、纳税时点、征收管理等进行了补充和完善,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结合67号公告,以下就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要点进行梳理。征管范围67号公告第五条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第六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被投资企业应当详细记录股东持有本企业股权的相关成本,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股权转让有关的信息,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公务。同时,67号公告对股权作出界定:股权,指自然人股东投资于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或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股权或股份。此外,67号公告第三十条规定,个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转让限售股,以及其他有特别规定的股权转让,不适用67号公告。计税依据67号公告第三条规定,下列7种情形属于股权转让的行为:出售股权;公司回购股权;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以股权抵偿债务;其他股权转移的行为。67号公告第四条规定了股权转让的计税依据,即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 财产转让所得 缴纳个人所得税�:侠矸延�,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确定原则67号公告第七条、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股权转让收入,指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纳税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满足约定条件后取得的后续收入,应当作为股权转让收入。67号公告第十条和第十一条对股权转让收入的确定原则作出规定,即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另外,67号公告对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以及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的情形作出了明确�:硕ǚ椒�67号公告第十四条列举了股权转让收入的核定方法: 净资产核定法。股权转让收入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6个月内再次发生股权转让且被投资企业净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上一次股权转让时被投资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此次股权转让收入。 类比法。如果主管税务机关无法按净资产核定法,确认股权转让收入,可按类比法确认收入。即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核定;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企业股权转让收入核定。 其他合理方法。如果主管税务机关按净资产核定法和类比法确认股权转让收入,存在一定困难的,可以采取其他合理方法核定。股权原值67号公告第十五条规定,个人转让股权在原值扣除时,按照下列方法确认: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规定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另外,对于股权转让人已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并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该股权受让人的股权原值以取得股权时发生的合理税费与股权转让人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股权转让收入之和确认;对于个人转让股权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股权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股权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股权原值;对个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资企业股权的,转让部分股权时,采用 加权平均法 确定其股权原值。纳税申报67号公告第二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67号公告规定行为已完成的;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67号公告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纳税(扣缴)申报时,还应当报送以下资料:股权转让合同(协议);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按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67号公告第二十二条对扣缴义务人报送资料作出规定,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等资料。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东变动或者个人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应当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含有股东变动信息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并要求主管税务机关及时向被投资企业核实其股权变动情况,依法确认相关转让所得,及时督促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履行法定义务。征收管理67号公告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对股权转让所得个税征管作出如下规定:税务机关应加强与工商部门合作,落实和完善股权信息交换制度,积极开展股权转让信息共享工作;税务机关应当建立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电子台账,将个人股东的相关信息录入征管信息系统,强化对每次股权转让间股权转让收入和股权原值的逻辑审核,对股权转让实施链条式动态管理;税务机关应当落实好国税部门、地税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与共享制度,不断提升股权登记信息应用能力;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日常管理和税务检查,积极推进股权转让各税种协同管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被投资企业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和报送相关资料的,依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各地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中介机构参与股权转让过程中相关资产的评估工作。【】 责任编辑:泥巴姐 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五个实务操作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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