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智奥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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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朋友们,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您完成了吗?记得把以前年度的汇算清缴报表拿出来盘一盘哦,有些以前年度纳税调增的超标费用是可以结转到今年扣除的,千万别忘记啦!今天,手把手教你——汇缴过程中如何填报跨年度结转费用,一起来学习吧!01职工教育经费《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汇算清缴时,通过《A105050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第5行第4列,填报纳税人以前年度累计结转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余额。0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汇算清缴时,通过《A10506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第8行,填报以前年度允许税前扣除但超过扣除限额未扣除、结转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金额。03公益性捐赠《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汇算清缴时,通过《A105070 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第3-5行第2列,填报纳税人前三年发生的未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本年度扣除的金额。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中,如何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一课搞定汇算清缴前瞻筹备、政策定位、优惠申请、报表填写,通过案例分析熟练掌握汇算清缴方法,从零起步,攻破汇算清缴难点问题。更多汇算清缴知识,欢迎关注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汇算清缴专题,相关标签: 建筑业计税方式的最优选择是什么?
热心参与慈善公益事业,是企业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也是企业长期发展的需要。对于企业积极回馈社会的公益性捐赠行为,如果符合规定是可以进行税前扣除的,那么在税前扣除时需要注意什么呢?一起来看看吧~一、认识“公益性捐赠”《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企业→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慈善活动公益事业提醒:不包括向受赠人的直接捐赠二、认准“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社会组织,包括依法设立或登记并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提醒:①关注公益性社会组织是否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②关注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是否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三年)③关注省级以上财政、税务、民政部门发布的获得和取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三、确认“税前扣除额度”1、限额扣除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提醒: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2、全额扣降(1)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提醒:“目标脱贫地区”包括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新疆阿克苏地区6县1市享受片区政策)和建档立卡贫困村。(2)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赞助、捐赠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3)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赞助、捐赠杭州亚运会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四、取得“合规票据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在接受捐赠时,应当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监(印)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企业或个人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进行税前扣除,应当留存相关票据备查。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 1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5号)《财政部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 60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杭州2022年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18号)更多推荐: 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研发的费用享受加计扣除,年度申报这么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