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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智奥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3日

为职工投保家庭财产险可否税前扣除

      问:企业当年度实际已发生但未取得发票的费用支出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因此,企业本年度实际已发生但未取得发票的费用支出,会计上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前未取得发票的,应作纳税调增处理,待取得发票时,应在该项成本、费用实际发生的年度可追溯纳税调减处理。【】 责任编辑:泥巴姐 企业年度汇算清缴怎么做

        今天,和大家一起关注以下知识点:《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该如何填写?一、修订内容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政策规定,新增第10行“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第12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一次性扣除”、第13行“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第31行“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无形资产加速摊销”、第32行“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无形资产一次性摊销”,适用于填报上述政策涉及的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优惠统计情况。二、填报要求该表适用于发生资产折旧、摊销的纳税人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资产折旧、摊销的会计处理、税收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纳税人只要发生相关事项,均需填报该表。三、填报案例01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甲公司2020年3月购入一台电子设备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价值36万元,该设备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的规定,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该设备在会计上采用直线法进行折旧,预计使用年限为3年(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净残值为0。甲公司该固定资产2020年度汇算清缴时应如何填报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02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保障生产企业单价500万以上设备一次性扣除甲公司为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保障生产企业,2020年3月购入一台生产设备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价值600万元。该设备在会计上采用直线法进行折旧,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0。甲公司该固定资产2020年度汇算清缴时应如何填报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政策依据: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等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名单由省级及省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一课搞定汇算清缴前瞻筹备、政策定位、优惠申请、报表填写,通过案例分析熟练掌握汇算清缴方法,从零起步,攻破汇算清缴难点问题。更多资讯:更多汇算清缴知识,欢迎关注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汇算清缴专题, 企税年度申报表修订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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