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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智奥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3日

消费税改革思路初现端倪

      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是查询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销方开具给自己的增值税发票信息,然后通过勾选和确认的形式完成发票认证。 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自2016年12月1日起,A级、B级、C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2016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尚未进行纳税信用评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都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 上述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以通过税控设备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北京),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您可以在每个税款所属期进行勾选、确认。目前平台已经实现与征管系统对接获取申报结果。在征期内,企业进行确认操作时,系统会实时调用征管系统的申报接口获取申报是否完成的结果。 发票勾选、保存后不算最终操作,需进行确认操作后,才能作为申报期的抵扣数据(状态为 已确认 );而发票状态为 已认证 的数据,为仍采用扫描认证的数据,无需进行确认操作。 在征期内,您在进行确认勾选操作,选择是否 已申报 选项时,误选择了 已完成申报 选项(实际当期尚未进行实际申报),导致平台自动跳转税款所属期为下期,造成当期税款所属期内无法再进行勾选确认发票,影响您当期申报抵扣。针对此问题,目前平台提供 回退税款所属期 功能,可以让您在线实现回退到当期税款所属期,继续进行勾选确认操作。 具体操作流程 一、征期内误点 已完成申报 ,增加税款所属期回退功能。 在征期内,您在进行确认勾选操作,选择是否 已申报 选项时,误选择了 已完成申报 选项(实际当期尚未进行实际申报),导致平台自动调转税款所属期为下期,造成当期税款所属期内无法再进行勾选确认发票,影响您当期申报抵扣;现在您误点 已完成申报 选项后,符合以下条件的,点击 回退税款所属期 按钮,即可回退至当期税款所属期,重新勾选确认: (一)跳转到下期后,没有在 确认勾选 �?榻泄啡弦压囱》⑵钡牟僮鳎� (二)系统获取到的当期申报结果为 未申报 ; (三)在本平台确认勾选时,手工误点击 已完成申报 选项; (四)回退功能在征期内有效。 二、优化是否已申报选项的再提示功能。 在征期内,您在确认操作时,弹出三个选项进行选择操作后,会再次提示您!相关推荐:【】 责任编辑:小泥鳅 企业从事集成电路生产 新购设备如何享受优惠

            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享受主体】跨境电商【政策内容】2023年1月30日起1年内部分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享受条件】1. 2023年1月30日起1年内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因滞销、退货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出口时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参照内销货物发生退货有关税收规定执行。其中,监管代码1210项下出口商品,应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出区离境之日起6个月内退运至境内区外。2. 对符合第一条规定的商品,已办理出口退税的,企业应当按现行规定补缴已退的税款。企业应当凭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办理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退还出口关税手续。3. 第一条中规定的“原状退运进境”是指出口商品退运进境时的最小商品形态应与原出口时的形态基本一致,不得增加任何配件或部件,不能经过任何加工、改装,但经拆箱、检(化)验、安装、调试等仍可视为“原状”;退运进境商品应未被使用过,但对于只有经过试用才能发现品质不良或可证明被客户试用后退货的情况除外。4. 对符合第一、二、三条规定的商品,企业应当提交出口商品申报清单或出口报关单、退运原因说明等证明该商品确为因滞销、退货原因而退运进境的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对因滞销退运的商品,企业应提供“自我声明”作为退运原因说明材料,承诺为因滞销退运;对因退货退运的商品,企业应提供退货记录(含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上的退货记录或拒收记录)、返货协议等作为退运原因说明材料�:9鼐荽税炖硗嗽嗣馑暗仁中�。【政策依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更多推荐: 收藏!通行费电子发票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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