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智奥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3日
差旅费中涉及增值税的实务处理
问:减征免征所得项目与应税项目可以盈亏互抵吗?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明示《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作废。但是,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第7列 减免所得额 在填表说明明确:填报享受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该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实际可以享受免征、减征的所得额。本行<0的,填写负数。且第40行第7列=表A100000第20行。而该列数据根据表内、表间关系要填到主表(A100000)第20行中,减去负数的 所得减免 实际是纳税调增。也就是说,企业免税项目亏损不能用应税项目所得弥补,应作纳税调增处理。例如,某企业2013年应税项目所得100万元,当年取得符合免税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50万元,发生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损失为300万元。该公司2013年发生的技术转让损失300万元,不能用投资收益50万元进行弥补,只能用以后年度免税收入、减计收入以及减征、免征所得额来弥补;也不能用应税项目所得100万元来弥补,2013年应纳企业所得税=100 25%=25万元。另外,除另有规定(企业合并、分立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时亏损的继承弥补)外,境内企业之间、境内与境外企业之间、境外企业之间的盈亏不得互抵,但同一国家分支机构之间的盈亏允许互抵。企业在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境内分支机构之间的盈亏允许互抵,境外同一国家(地区)分支机构之间的盈亏允许互抵,境外不同国家(地区)分支机构之间的盈亏也不得互抵。【】 责任编辑:泥巴姐 汇算清缴弥补亏损实务操作需要关注的细节
问:电影院为宣传向本单位以外个人随机赠送电影劵,个人凭电影劵可免费观看影片,受赠电影票的个人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二条的规定,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 其他所得 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电影院为宣传向本单位以外个人随机赠送电影劵,受赠电影劵免费观看影片的个人需要按照 其他所得 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由赠送企业代扣代缴。 问:企业员工因公出差实际支付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根据《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规定,关于企业差旅费中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本公告适用于2016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因此,企业员工因公出差实际支付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问:员工因没有休带薪年假而从公司取得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个人因没有休带薪年假而从任职受雇单位取得补贴应当合并到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责任编辑:zx 活动说明:此抽奖活动会随机抽选幸运用户,并非所有人可见。参与后优惠券仅限48小时内使用。北京国税关于餐饮、酒店业相关税收问题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