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智奥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3日
市的拨款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看到这个题目,你一定有很惊讶,这是不可能发生的吧,没有错,在特殊情形下,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也可以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有效落实企业所得税各项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在2018年5月17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 在新修订的申报中,符合下列情形时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此表: 情形一 执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发布)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ㄗ灾吻�、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对仅在本�。ㄗ灾吻�、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企业,参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征收管理的,企业的分支机构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情形二 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纳税人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 这个小知识点虽然不难,但是很多人可能不太知晓,所以一定要认真研究政策,从中总结中有价值的信息来。其实在实际工作中很多技巧上司、同事是不会告诉你的。如果您想系统学习财税知识、技能,想要进一步提升,就要借助外力,加入,弥补自己的知识短板,练就职场核心竞争力,悄悄超越别人,从这里开始。匹配岗位:资金管理会计、资产管理会计、成本会计、总账会计等,目标薪资:8000元+相关推荐: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责任编辑:泥巴姐 热门问答: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有关问题解答
想要学习房产税的相关知识,首先要知道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是谁,本篇文章就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入手一一带你解析�。ㄒ唬┓坎罢魉岸韵蟆坎椒坎�,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的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室外游泳池和玻璃暖房等,则不属于房产的范围。注意: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如: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管线和电梯等设备。(二)房产税征税范围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三)纳税人房产税以在纳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具体包括: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4.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四)税率依据房产计税余值计税——1.2%依据房产租金收入计税——12%注意: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可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五)计税依据1.自用房产的房产税计税依据是房产余值。房产余值是指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额。2.出租房产的房产税计税依据是租金收入。(六)应纳税额计算1.自用房产情形下房产税应纳税额计算房产税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2.出租房产情形下房产税应纳税额计算房产税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额×12%或×4%(七)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8.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八)纳税期限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各地一般按季或半年征收。想要全盘学习税收筹划知识,欢迎加入,实现业财税融合,成为高端会计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