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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智奥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3日

年报截止到什么时候

          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2号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结合《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取消10项证明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决定废止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废止《北京市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问题的公告》(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第一条第(二)项、第三条。 二、废止《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税务总局关于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驻华使领馆和驻华新闻机构雇员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通知》(京地税个〔2005〕67号)第三条。 三、废止《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契税拆迁货币补偿协议核实工作的通知》(京地税地〔2008〕112号)第二条中的 提供购房人户口本或原居住地管理机关开具的居住证明原件,征收机关留存复印件 、第三条。 四、废止《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地〔2009〕105号)第一条第(二)(三)(四)项、第二条第(二)项。 五、废止《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管理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地〔2010〕124号)第五条第(一)项中的 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第五条第(二)项中的 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六、废止《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公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第九条、第十八条第(二)项。 七、废止《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发布〈北京市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工作管理办法〉的公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公告2011年第20号)第六条中的 须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交强业务资格批复》、《税务登记证书》等资料 。 八、废止《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代收市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第一条第(一)项、第一条第(二)项中 (二)城六区的其他建设项目 表述、 3.划拨决定书 、第1目、第2目、第4目、第5目、第7目。 九、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19年1月31日 关于《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部分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的政策解读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取消10项证明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以下简称2019年第1号公告)取消了10项证明事项。为落实2019年第1号公告要求,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对取消证明事项涉及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一)废止《北京市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问题的公告》(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第一条第(二)项、第三条,是为了落实2019年第1号公告关于取消 税务行政相对人办理跨境应税服务免税事项时,需提交《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 税务行政相对人办理跨境应税服务免税事项时,需提交服务或无形资产购买方的机构所在地在境外的证明材料(境外注册登记证明) 税务行政相对人办理跨境应税服务免税事项时,需提交服务或无形资产购买方的机构所在地在境外的证明材料(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购买方所在地在境外的书面证明) 事项的要求。 (二)废止《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税务总局关于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驻华使领馆和驻华新闻机构雇员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通知》(京地税个〔2005〕67号)第三条,是为了落实2019年第1号公告关于取消 税务行政相对人办理中外籍雇员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税款登记事项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税务行政相对人办理中外籍雇员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税款登记事项时,需提供外国驻华新闻机构证 事项的要求。 (三)废止《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契税拆迁货币补偿协议核实工作的通知》(京地税地〔2008〕112号)第二条中的 提供购房人户口本或原居住地管理机关开具的居住证明原件,征收机关留存复印件 、第三条,是为了落实2019年第1号公告关于取消 税务行政相对人办理拆迁住房减免契税事项时,需提交户口本 、 税务行政相对人办理拆迁住房减免契税事项时,若户口本未显示该税务行政相对人曾在被拆迁地居住,需提交原居住地管理机关开具的居住证明 税务行政相对人办理拆迁住房减免契税事项时,需提交取款凭证或存折 事项的要求。 (四)废止《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地〔2009〕105号)第一条第(二)(三)(四)项、第二条第(二)项,是为了落实2019年第1号公告关于取消 税务行政相对人办理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时,需提供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税务行政相对人办理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时,需提供房地产项目所在地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税务行政相对人办理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时,需提供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 税务行政相对人申报办理土地增值税项目变更登记时,需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事项的要求。 (五)废止《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管理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地〔2010〕124号)第五条第(一)项中的 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第五条第(二)项中的 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是为了落实2019年第1号公告关于取消 税务行政相对人办理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时,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事项的要求。 (六)废止《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公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第九条、第十八条第(二)项,是为了落实2019年第1号公告关于取消 税务行政相对人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时,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税务行政相对人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时,需提交保障房相关文件 事项的要求。 (七)废止《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发布〈北京市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工作管理办法〉的公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公告2011年第20号)第六条中的 须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交强业务资格批复》、《税务登记证书》等资料 ,是为了落实2019年第1号公告关于取消 开展代收代缴车船税业务的税务行政相对人,在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时,需提供税务登记证 开展代收代缴车船税业务的税务行政相对人,在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时,需提交从事交强险业务的证明材料(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开展代收代缴车船税业务的税务行政相对人,在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时,需提供核准设立证件(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交强业务资格批复) 事项的要求。 (八)废止《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代收市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第一条第(一)项、第一条第(二)项中 (二)城六区的其他建设项目 表述、 3.划拨决定书 、第1目、第2目、第4目、第5目、第7目,是为了落实2019年第1号公告关于取消 行政相对人办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缴费事项时,需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行政相对人办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缴费事项时,需提供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年度工程建设计划 行政相对人办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缴费事项时,需提供划拨决定书 行政相对人办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缴费事项时,需提供建设项目的立项文件 行政相对人办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缴费事项时,需提供关于建设项目类别的证明材料 行政相对人办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缴费事项时,需提供建设项目设计说明 事项的要求。 【】 责任编辑:qzz 活动说明:此抽奖活动会随机抽选幸运用户,并非所有人可见。参与后优惠券仅限48小时内使用�:鲜∷拔窬址⒉夹」婺D伤叭嗣庹髟鲋邓吧瓯ㄖ改�

            已经进入2018年底了,年终的事情应该早就提上了公司的重要事项日程。那么我们就来讨论一下,2018年的年终奖到底应该怎么发才最合算,同等金额的年终奖,怎么样交的税更少? 大致有以下几种方案:一、A公司在2018年12月只发放了2018年的年终奖,怎么计个税? 在2018年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和计税方法缴纳税款,但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1、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商数,按照新月度税率表(财税〔2018〕98号)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2、对于在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可以先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减去 当月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差额 计算其余额;3、应纳税额=第二步中的余额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二、A公司在2018年同时发放了2017年和2018年的年终奖,怎么计税? 如果2017年的年终奖已经适用过 全年一次性奖金 的个税计税方式,那么2018年的年终奖就只能按照工资、薪金的月所得缴纳个税了。这种是最坑员工、为国家财政贡献最多的一种 年终奖发放形式 。三、A公司2018年的年终奖在2019年1月1日后发放,怎么计税? 2019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一次性奖金 的计税方式,年终奖在2018年发放和2019年发放的区别在于:2018年的年终奖可以减除 当月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差额 。四、年终奖在2019年发,还可以有其他选择空间! 2019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在年终奖单按 全年一次性奖金 计税产生的应纳税额高于 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时,我们就应该选择将年终奖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税。反之,就应该选择按照 全年一次性奖金 计税。紧跟个税步伐,速递个税新政,戳图加入9小时决战新个税吧 相关推荐: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责任编辑:星蒂 社保移交税局征收的事可能暂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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