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智奥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3日
关联企业业务往来适用政策
我们企业去年发生了一批财产损失,新《》实施后,原来的《》(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令)政策废止了,我们不知道财产损失到底该怎么审批? 不久前,企业财税人员肖先生向当地税务机关进行了咨询。 税务人员告诉他,《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明确,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实施细则明确,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55号)明确,对新税法实施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管理性、程序性文件,凡不违背新税法规定原则,在没有制定新的规定前,可以继续参照执行。也就是说,企业仍可依照 13号令 相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审批2008年度的财产损失。同时明确,对新税法实施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的政策性文件,应以新税法以及新税法实施后发布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及相关政策,财产损失的报批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报批时间。企业的各项财产损失,应在损失发生当年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延后。须经有关税务机关审批的,应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及时申报,各项需审批的财产损失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15日内集中一次报税务机关审批。非因计算错误或其他客观原因,企业未及时申报的财产损失,逾期不得扣除。同时,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资产发生的财产损失,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以及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发生的财产损失,应在有关财产损失实际发生当期申报扣除,且申报扣除的财产损失必须经过当地税务机关的审批。 二是证据提供。企业发生自然灾害、永久或实质性损害需要现场取证的,应在证据保留期间及时申报审批,也可在年度终了后集中申报审批,但必须出具中介机构、国家及授权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等的鉴定材料。企业申报扣除各项资产损失时,均应提供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 三是审批范围。须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扣除的有八类财产:(1)因自然灾害、战争等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或者人为管理责任,导致现金、银行存款、存货、短期投资、固定资产的损失;(2)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坏账损失;(3)金融企业的呆账损失;(4)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因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而确认的财产损失;(5)因被投资方解散、清算等发生的投资损失;(6)按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各项资产评估损失;(7)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8)国家规定允许从事信贷业务之外的企业间的直接借款损失。 四是审批时间。县(区)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的,必须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市(地)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的,必须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省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的,必须自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因情况复杂需要核实,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天,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纳税人。 五是法律责任。企业虚报财产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冠 多角度检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什么叫做零申报?是否可以长期零申报?长期零申报有何风险?相信这些都是许多创业者比较关心的问题。今天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长期零申报的概念。1.什么是零申报?纳税申报的所属期内没有发生应税收入(销售额),同时也没有应纳税额的情况,称为零申报。在税务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期未发生应税行为,按照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向税务机关办理零申报手续,并注明当期无应税事项。2.什么是长期零申报?《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明文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一般来说长期零申报超过6个月,就会被列为“非正常户”。3.企业长期零申报有何风险?√被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填写零申报说明。√影响纳税信用等级。√被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纳税评估或税务稽查。√发票降版降量。√按成本费用公式直接核定纳税人收入。√纳税人为走逃户的,可按规定纳入重大失信名单并对外公告。案情简介:税务人员分析某农产品收购企业数据时发现,该企业成立后短时间内,年申报收购羊毛金额达9427.5万多元,企业销售收入达8567.4万多元,但企业每月申报缴纳增值税为零。通过彻查企业产运销流程,检查人员找到了企业不缴税的原因。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税局对某农产品收购企业实施专项检查,通过分析企业账目信息,开展外围调查,查实该企业虚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9427.5万多元,涉及税额1225.5万多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567.4万多元,涉及税额1198万多元。2014年7月,经伊犁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涉案人员马某因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目前,涉案地区税务机关通过对受票企业开展协查,已追回税款1100多万元。想要了解更多零申报内容,欢迎关注网�?纬�,从介绍长期零申报的概念、各税种零申报的误区、总结零申报的正确情形、无税不申报与零申报四大内容出发,带您了解无税不申报的情形,走出零申报的误区,避开申报雷区,正确合规申报。 【实用】政策+问答,带您了解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