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智奥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3日
辽宁规范税务行政许可行为
随着2016年《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发布,对于增值税明细科目有所增加,与此同时,增值税进项额抵扣的权利也进一步得到确定,企业纳税人应准确把握进行税额的抵扣范围,以免由于错误的处理而造成税务机关的查处,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针对人群: 企业报税人员以及想要了解增值税事项的财务人员。 直播时间: 2月15日 19:00 20:00主讲老师:王京梁 老师介绍:经济学博士,教授,中国注册税务师,河北省税务学会理事,河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河北财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河北仁达普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河北红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长期从事税收理论的教学、研究工作以及税务代理、税收筹划实际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税收筹划领域颇有建树,尤其对工资和一次性奖金的筹划有独到见解。著有《税务会计》、《中国税制》、《税法》、《税务管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最新政策解读及实务案例分析》等23部教材、著作,在中国税务报、财政监督等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长期应邀在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吉林、辽宁、广西、新疆、陕西等地培训。 课程内容: 1.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概念; 2.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程序; 3.增值税抵扣原理及抵扣政策; (1)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2)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3)进项税额的认证时限; (4)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限; (5)滞留票; 4.自产自用(委托加工)产品用于赠送的进项税额处理;5.将自产的货物(委托加工)用于简易征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观看方式:相关链接: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责任编辑:小泥鳅 未能及时取得该费用的有效凭证 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近日,国税局修订发布了《国税系统首问责任制度》,从首问责任人、适用范围、办理原则、工作职责、跟踪问效等五个方面对首问责任制的落实做出了具体而严格的规定。相比之前的,此次新修订的《首问责任制度》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了细化,较之前更具可操作性。 一是明确了工作时限。对于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首问责任人按照规定时限回复纳税人;没有规定时限的,一般在5个工作日回复纳税人;需要转办上级或下级国税机关的,一般在30个工作日回复纳税人。 二是细化了工作要求。如要求办税服务厅窗口必须按照 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 的工作要求办理涉税事项,首问责任人不得简单推诿、指引纳税人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或其他部门咨询,避免纳税人多头找,重复咨询。有关部门落实首问责任,分业务办理和税法咨询两类情形,按照是否属于本岗位职责,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等。 三是强化了后台业务支撑。为了确保首问责任人按规定的时限回复纳税人,要求各级国税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全省统一的《办税业务规程》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时限要求办理相关涉税事项,通过加强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提高办税效率。 国税局将《首问责任制度》的落实纳入系统绩效考核,通过第三方调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组织实施考核,以及时发现工作落实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纳税人话有人听,惑有人解,事有人办,真正实现 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 。【】 责任编辑:Alice 活动说明:此抽奖活动会随机抽选幸运用户,并非所有人可见。参与后优惠券仅限48小时内使用�:D�:拟立法促进养老服务 养老机构享税费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