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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智奥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3日

税收稽查争议

某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的现金折扣,质量扣款,违约金等等,只能取得收据,不能取得发票。不确定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现金折扣《》(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的现金折扣,可凭双方盖章确认的有效合同、根据实际情况计算的折扣金额明细、银行付款凭据、收款收据等证明该业务真实发生的合法凭据据实列支。质量�?睢豆宜拔褡芫止赜谕菩性鲋邓胺⑵毕低成栋嬗泄匚侍獾墓妗罚ü宜拔褡芫止�2014年第73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统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暂按以下方法处理: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支付的质量�?�,应当属于质量不合格而给购买方的销售折让,应当开具红字发票,取得收据不能税前扣除。违约金《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支付的违约金,如果是因为购入货物、应税服务或者劳务而支付的,则属于增值税或者营业税的价外费用,应当取得相应的发票税前扣除,其他形式的违约金,比如未按合同约定采购货物等支付的违约金可以凭收据、合同、银行付款凭证等税前扣除,不需要取得发票。【】 责任编辑:泥巴姐 两部委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

      业务招待费,一般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为接待应酬而支付的各种费用,可在企业所得税规定的扣除限额内进行税前扣除。今天就来为大家盘点一下关于业务招待费的常见涉税处理事项↓一、基本规定1、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2、销售(营业)收入基数确定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3、一般企业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但是不包括各项营业外收入。二、特殊规定1、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2、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企业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股息、红利及股权转让收入,但是不包括各项营业外收入。举例说明:1.A企业今年实现销售收入800万,业务招待费发生额为8万。按照发生额的60%计算的扣除限额:8×60%=4.8(万元)按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计算的扣除限额=800×5‰=4(万元)那么A企业可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4万元。2.B企业是一家专门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2022年B企业因转让子公司甲公司股权取得股权转让收入5000万元,从被投资企业乙公司、丙公司处取得股息、红利500万元,除此之外,再无其他收入。当年,甲公司共发生业务招待费80万元。按照发生额的60%计算的扣除限额:80*60%=48万元;按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计算的扣除限额=(5000+500)* 5‰=27.5万元;那么B企业可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7.5万元。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更多推荐: 误餐补贴不征个税的五个条件,出差补贴不征个税的三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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