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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智奥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3日

企业取得返还土地出让金的六种形式及税务处理

    税收政策的变化日新月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几乎每天都要进行政策更新。2015又正是一个税收体制改革年,各种调整层出不穷。 但是作为会计来说,对政策的了解和掌握却尤其重要,因为只有合法的运用税收政策,对企业来说才是有效的实现税务合规性。 在税收政策变化的同时,会计制度和准则也在不断演变,会计税法差异越来越大,往往也让企业财税人员难以招架。纳税人既要按照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对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又要严格按照税法的要求计算和缴纳税金,且会计与税法之间的差异还在逐步扩大。 所以 哪个会计不想提高自己的职业竞争力走上更高的财务岗位呢? 哪个会计不想掌握税会差异调整及其账务处理呢? 哪个会计不想学一些汇算清缴及报表的填制技巧呢? 那么 机会来了,实务专家段晖老师,就是这方面的资深行家。下面将由他来讲解实操中的疑难和争议问题,相信在段老师的点拨下,大家会学习一种技能和方法。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渐形成自己的经验,长了本事! [案例1]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记工资还是福利,有诀窍。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记入福利费科目还是工资科目呢?很多人说,当然是福利费啦。也有人说,如果记入福利费,超过工资总额14%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怎么办?段老师提醒您,只要我们将职工食堂经费补贴列入工资薪金制度,并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是可以纳入工资总额,作为计算福利费计算基数的。 段郎解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 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因此,只要职工食堂经费符合34号公告的规定,即使会计将其记入了职工福利费,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可以调整为工资薪金进行纳税申报呢。 [案例2]营改增以后,广告宣传费应当取得什么样的发票? 公司签了一份户外广告合同,广告公司开了一张6个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会计小慧左看右看,不知道这6个点的票能不能抵税。段老师提醒您,如果户外广告牌的所有权归广告公司,6个点的票没问题;如果户外广告牌的所有权归小慧的公司,那就是广告公司销售户外广告牌了,这个时候增值税专用发票就要分开,广告业务按6个点,销售户外广告牌应当按17个点。 段郎解税: 《》(国务院令第538号):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3]106号): 第十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财税[2013]106号附件): 三、部分现代服务业 (三)文化创意服务。 4.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注意,如果广告公司将户外广告牌的所有权卖给了小慧的公司,合同中一定要分别注明广告牌的价款和广告费的标准,这是分别索取发票、核算和纳税的主要依据呢。 【具体实操处理注意事项】 有一个词叫税会差异; 有一个说法叫以税法为准; 有一个习惯就是,会计记账时也要问税法怎么说。 段老师提醒您,不要走进这样的习惯和误区。 会计记账 和 以税法为准 ,是两码事。 当会计记账的时候,我们的唯一依据是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或者企业会计制度,而不是税法; 当税务申报的时候,我们的唯一依据是税法,这个时候如果遇上了税会差异,以税法为准,因此就有了纳税调整。 千万不要将两码事混成一码事哦!转载本文请注明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 责任编辑:泥巴姐 如何反稽查

    根据《》(国税发〔2006〕108号)第二款规定: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一)房屋原值具体为:1.商品房: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2.自建住房: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3.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原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4.已购公有住房: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价格按县级(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确定。5.城镇拆迁安置住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住房〔2003〕234号)等有关规定,其原值分别为:(1)房屋拆迁取得货币补偿后购置房屋的,为购置该房屋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2)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3)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除取得所调换房屋,又取得部分货币补偿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和交纳的相关税费,减去货币补偿后的余额;(4)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取得所调换房屋,又支付部分货币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加上所支付的货币及交纳的相关税费。(二)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是指:纳税人在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三)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1.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纳税人能提供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并且发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与转让房屋产权人一致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其转让的住房在转让前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可在以下规定比例内扣除:(1)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2)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纳税人原购房为装修房,即合同注明房价款中含有装修费(铺装了地板,装配了洁具、厨具等)的,不得再重复扣除装修费用。2.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出售以按揭贷款方式购置的住房的,其向贷款银行实际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凭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3.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实际支付的手续费、公证费等,凭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责任编辑:泥巴姐 税务总局与建设银行签署银税互动协议,有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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