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新闻 > 正文

成都代开设计发票|代开成都设计费发票《开票点击进入》智奥财务

成都代开设计发票|代开成都设计费发票《开票点击进入》开票项目 -住宿票 -餐饮票 -会议票 -广告票 -礼品票 -会务票 -酒店票 -定额票 -运输票 -办公用品票 -商品销售等发票 -智奥财务从事代理记账,税收筹划,注册,变更,注销,记账,报税,做账,财务代理,乱账整理,年报,汇算清缴,企业财务代理,记账zwzs

来源_智奥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3日

支付单位是否有资源税扣缴义务

      问:环境保护税的申报期限有哪些特殊规定? 答:根据《》规定: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申报缴纳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纳税人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相关法规阅读:平时有财务方面的问题不知道该问谁,去网上搜罗来的答案也是五花八门,不知道哪个才是最终准确答案。为帮助大家解决日常工作中的实务问题,正保会计网校推出了目前该平台集合了财务、税务各路专家大咖24小时内解答您的所有疑问,答案绝对真实可靠,能问到就赚到了。而且推广阶段所有答疑服务全部免费! 心不心动?贴不贴心?这么好的东西藏在哪里呢? 扫码就能免费提问,试试? 扫一扫,马上提问!相关推荐:【】 责任编辑:泥巴姐 留抵的增值税可以退了 你敢信?

      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17号),就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事项涉及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进行明确。 通知明确,享受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其退还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应在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予以扣除。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前,为进一步优化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环境,《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文提出一系列财税支持政策,凡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均可享受此政策。 国发〔2011〕4号文中提及的财税政策如下: (一)继续实施软件增值税优惠政策。 (二)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相关营业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从事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和运营维护,集成电路设计等业务,免征营业税,并简化相关程序。具体办法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三)对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 两免三减半 优惠政策)。 (四)对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 五免五减半 优惠政策)。 (五)对国家批准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因集中采购产生短期内难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占用资金问题,采取专项措施予以妥善解决。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六)对我国境内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 两免三减半 优惠政策。经认定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的进口料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享受保税政策。 (七)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比照国发18号文件享受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办法由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八)为完善集成电路产业链,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关键专用材料企业以及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相关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具体办法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九)国家对集成电路企业实施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产业技术进步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 两免三减半 、 五免五减半 优惠政策,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并享受至期满为止。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其他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由企业选择一项最优惠政策执行,不叠加享受。相关推荐:【】 责任编辑:小泥鳅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专票有讲究

      更多相关

    1.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
    2. 房产未办证是否影响缴纳土地使用税、契税和房产税
    3. “账面浮盈税” 纯属子虚乌有
    4. 青岛某工贸公司增值税免抵税额未缴纳附加税案例
    5. 纳税人销售旧货征收增值税政策解析
    6. 工资、薪金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依据
    7. 重置固定资产的折旧可否在税前抵扣
    8. 职工福利费四大涉税问题剖析
    9. 加价销售要全额开具发票吗
    10. 电子税务局中电子缴款报错该如何处理?攻略来啦
    11. 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常见问题
    12.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谷歌搜索
      服务热线 025-86794362 传真 025-86794361
      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云南北路50号天星翠琅610室
      粤ICP备60102051号-1    
      Copyright©2022-2023 BOC. 南京市智奥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