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智奥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3日
查账征收的企业发生的招待费应怎样计算税前扣除
问:企业发生研发费用未取得有效凭证,税前调增应当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哪一栏次体现?答:填入表A105000第29行 其他 。问:企业所得税事后备案是在年度纳税申报前还是年度纳税申报后?答:事后备案指的是在汇算清缴申报时备案。问: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年报《基础信息表》需要填写吗?没有股东、注册资金该如何填写?答:分支机构汇算清缴应该填写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表(样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不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因此无需填写基础信息表。如果网报系统对于申报表类型分配有误,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基础信息变更后,由网报服务公司重新分配申报表。问:企业所得税年报A类,全部补零保存,主表33行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提示系统不能全为零怎么办?答:企业主表申报数据全部为零不能保存,请携带纳税所属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会计资料,以及未经营专项说明,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再行申报。【】 责任编辑:泥巴姐 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新旧计税办法对照表
两部门发文明确:提前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原文如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 为进一步加快释放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红利,现将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提前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称2022年第14号公告)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2022年6月30日前,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二、各级财政和税务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实施好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的重要意义,按照2022年第14号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7号)和本公告有关要求,持续加快留抵退税进度,进一步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加大帮扶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积极落实存量留抵退税在2022年6月30日前集中退还的退税政策。同时,严密防范退税风险,严厉打击骗税行为,确保留抵退税退得快、退得准、退得稳、退得好。 特此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2022年5月17日更多财税政策、及时获取财税新政请关注会计实务财经法规库,相关推荐: 促进服务业企业纾困发展!这份12366热点问答请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