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智奥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3日
南京地税简化财务报表报送 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
关于修订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和技术标准有关资产管理内容的通知财办〔202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推进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财政部根据《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关于建立健全资产卡片标准化管理体系等有关要求,扩充了资产信息卡片涵盖的资产类型,完善了资产信息卡片内容,确定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在建工程、长期投资等各类资产的资产信息卡样式,作为附录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相应对《预算管理一体化要素目录》中的资产信息管理要素、《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技术标准V1.0》中的资产信息逻辑库表及逻辑库表要素、资产信息基础数据集进行了增补和修改。 现将各类资产的资产信息卡样式以及修订后的资产信息管理要素、资产信息逻辑库表及逻辑库表要素、资产信息基础数据集印发,请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中遵照执行。 附件:1.资产信息卡样式 2-1.预算管理一体化要素目录(资产信息管理要素) 2-2.资产信息管理要素修订前后对照表 3-1.资产信息逻辑库表及逻辑库表要素 3-2.资产相关逻辑库表修订情况说明 3-3.逻辑库表资产相关要素修订情况说明 4.资产信息基础数据集财政部2021年4月30日附件下载:附件1:资产信息卡样式附件2-1: 预算管理一体化要素目录(资产信息管理要素)附件2-2: 资产信息管理要素修订前后对照表附件3-1: 资产信息逻辑库表及逻辑库表要素附件3-2: 资产相关逻辑库表修订情况说明附件3-3: 逻辑库表资产相关要素修订情况说明附件4: 资产信息基础数据集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20日想及时获取财税新政请关注会计实务财经法规库,如想了解更多财税政策,可以了解一下赵海立老师的课程,全年持续更新,带你月月学新政,职场不落伍!相关推荐: 当“高新”遇上“小微”该怎样申报企业所得税?
无论是在同心抗“疫”时,还是扶贫攻坚时,都有众多热心人士捐资捐物,奉献爱心,传递温情。那今天小编就来和您聊聊关于个人所得税公益性捐赠扣除的那些事儿,一起看看吧!问题一:我通过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组织向某贫困县捐赠了一批生活用品,这笔支出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吗?答:可以的。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第一条规定,个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以下简称公益捐赠),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前款所称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包括依法设立或登记并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问题二:我通过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组织向某贫困县捐赠了一笔现金和一批生活用品,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如何确定公益捐赠支出金额?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第二条规定:(一)捐赠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捐赠金额确定;(二)捐赠股权、房产的,按照个人持有股权、房产的财产原值确定;(三)捐赠除股权、房产以外的其他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非货币性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问题三:我当月同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和房屋出租所得,当月发生了一笔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请问在个人所得税中的扣除限额如何确定?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第三条规定,居民个人按照以下规定扣除公益捐赠支出:(一)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在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以下统称分类所得)、综合所得或者经营所得中扣除。在当期一个所得项目扣除不完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规定在其他所得项目中继续扣除;(二)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在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分别为当年综合所得、当年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在分类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为当月分类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三)居民个人根据各项所得的收入、公益捐赠支出、适用税率等情况,自行决定在综合所得、分类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的公益捐赠支出的顺序。问题四:非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如何进行扣除?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第七条规定,非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未超过其在公益捐赠支出发生的当月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鄢煌甑墓婢柙С�,可以在经营所得中继续扣除。非居民个人按规定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而未实际扣除的,可按照本公告第五条规定追补扣除。问题五:疫情期间机关单位组织员工捐赠,将捐赠的钱统一捐赠,单位取得了捐赠票据,那此机关单位的员工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吗?需要什么凭证?答:可以享受扣除。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第九条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员工开展公益捐赠的,纳税人可以凭汇总开具的捐赠票据和员工明细单扣除。问题六:个人独资企业今年发生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如何在经营所得中扣除?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第六条第二款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其个人投资者应当按照捐赠年度合伙企业的分配比例(个人独资企业分配比例为百分之百),计算归属于每一个人投资者的公益捐赠支出,个人投资者应将其归属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益捐赠支出和本人需要在经营所得扣除的其他公益捐赠支出合并,在其经营所得中扣除。问题七:定期定额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发生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如何在经营所得中扣除?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第六条第四款规定,经营所得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不扣除公益捐赠支出。因此,这笔公益性捐赠不能在经营所得中扣除。了解更多财会专业知识,带您学习财税知识,还有财税大咖在线答疑,解你所惑。获取更多财税资讯,请持续关注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栏目,了解更多: 快看!个税扣缴手续费,网上轻松退!
